商 業 資 料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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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案 號 碼 : EIC 631/2/5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41/2015 號
中 國 內 地 : 禁 止 非 法 生 產 銷 售 使 用 竊 聽 竊 照 專 用 器 材 和 「 偽 基 站 」 設 備 的 規 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總 局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安 部 及 國 家 質 量 監 督 檢 驗 檢 疫 總 局 於 2014 年 12 月 23 日 聯 合 發 布 《 禁 止 非 法 生 產 銷 售 使 用 竊 聽 竊 照 專 用 器 材 和 「 偽 基 站 」 設 備 的 規 定 》 , 自 發 布 之 日 起 30 日 後 施 行 。 全 文 詳 列 於 附 錄 ( pdf 格 式 ) 。
查 詢
2. 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的 內 容 有 任 何 疑 問 , 可 直 接 向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總 局 ( 電 話 : +86-10-8865 0000 )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安 部 ( 地 址 : 北 京 市 東 長 安 街 14 號 ( 郵 編 : 100741 ) ) 及 國 家 質 量 監 督 檢 驗 檢 疫 總 局 (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澱 區 馬 甸 東 路 9 號 ( 郵 編 : 100088 ) ) 查 詢 。 對 此 通 告 的 其 他 問 題 可 向 本 署 陳 兆 雯 女 士 ( 電 話 : 2398 5444 )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周 恩 珊 代 行 )
隨 附 錄 ( pdf 格 式 )
2015 年 1 月 7 日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