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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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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編 號 : EIC 693/3/2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37/2014 號

印 度 : 對 亞 硝 酸 鈉 實 施 保 障 措 施

根 據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 世 貿 組 織 ) 發 放 的 通 報 , 印 度 已 對 屬 印 度 關 稅 稅 號 2834.1010 的 亞 硝 酸 鈉 進 口 , 實 施 保 障 措 施 。 該 通 報 ( 文 件 編 號 G/SG/N/8/IND/24 ) ( 英 文 版 ) 可 在 世 貿 組 織 網 站 <http://docsonline.wto.org> 取 得 。

詳 情

2. 印 度 實 施 的 保 障 措 施 要 點 載 列 如 下 :

(a) 產 品 範 圍 : 屬 印 度 關 稅 稅 號 2834.1010 的 亞 硝 酸 鈉
(b) 期 限 : 2014 年 1 月 27 日 至 2015 年 4 月 26 日
(c) 附 加 關 稅 稅 率 : 時 期 保 障 關 稅
2014 年 1 月 27 日 至 2015 年 1 月 26 日 30% 從 價 稅
2015 年 1 月 27 日 至 2015 年 4 月 26 日 28% 從 價 稅
(d) 豁 免 : 進 口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有 關 產 品 須 受 此 保 障 措 施 規 限 。 自 其 他 發 展 中 國 家 及 單 獨 關 稅 地 區 包 括 香 港 進 口 印 度 的 貨 品 , 則 不 受 此 保 障 措 施 規 限 。 有 關 豁 免 的 詳 情 , 請 參 閱 上 述 世 貿 組 織 通 報 。

查 詢

3.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594 向 本 署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余 頴 姍 代 行 )

2014 年 2 月 14 日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