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業 資 料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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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案 號 碼 : EIC 631/2/5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650/2011 號
中 國 內 地 : 關 於 修 訂 電 動 工 具 產 品 強 制 性 認 證 實 施 規 則 的 公 告
國 家 認 證 認 可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發 布 關 於 修 訂 電 動 工 具 產 品 強 制 性 認 證 實 施 規 則 的 公 告 , 自 2012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 有 關 全 文 載 於 附 錄 (pdf 格 式 ) , 以 供 參 考 。
2. 有 關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認 證 認 可 條 例 》 的 詳 情 , 請 參 閱 本 署 於 2003 年 9 月 15 日 發 出 的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232/2003 號 。 有 關 《 強 制 性 產 品 認 證 管 理 規 定 》 的 詳 情 , 請 參 閱 本 署 於 2009 年 7 月 17 日 發 出 的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68/2009 號 。
查 詢
3. 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44 向 陳 兆 雯 女 士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郭 安 淇 代 行 )
隨 附 錄 (pdf 格 式 )
2011 年 10 月 19 日
註 :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