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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編 號 : EIC 631/2/5
EIC 631/2/6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57/2011 號

中 國 內 地 : 《 國 務 院 關 於 廢 止 和 修 改 部 分 行 政 法 規 的 決 定 》

國 務 院 於 2011 年 1 月 8 日 公 布 關 於 廢 止 和 修 改 部 分 行 政 法 規 的 決 定 ,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 包 括 廢 止 7 件 法 規 及 修 改 107 件 法 規 。 有 關 決 定 載 於 附 錄 (pdf 格 式 ) , 以 供 參 考 。

查 詢

  1. 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44 向 陳 兆 雯 女 士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鄧 智 禮 代 行 )

附 錄 (pdf 格 式 )

2011 年 1 月 24 日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