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範本路徑
跳至主要內容  跳至搜索  跳至主菜單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編 號 : EIC 631/2/5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70/2010 號

中 國 內 地 : 國 務 院 關 於 修 改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專 利 法 實 施 細 則 》 的 決 定

國 務 院 近 日 公 布 《 國 務 院 關 於 修 改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專 利 法 實 施 細 則 〉 的 決 定 》 ( 《 決 定 》 ) , 自 2010 年 2 月 1 日 起 施 行 。 有 關 《 決 定 》 載 於 附 件 (pdf 格 式 ) , 以 供 參 考 。

查 詢

  1. 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44 向 陳 兆 雯 女 士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盧 世 昌 代 行 )

附 件 (pdf 格 式 )

2010 年 2 月 10 日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