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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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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號 碼 : EIC 631/2/5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80/2009 號

中 國 內 地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食 品 安 全 法 實 施 條 例 》

國 務 院 近 日 發 布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食 品 安 全 法 實 施 條 例 》 ( 《 實 施 條 例 》 ) , 自 2009 年 7 月 20 日 起 施 行 。 《 實 施 條 例 》 全 文 載 於 附 件 (pdf 格 式 ) , 以 供 參 考 。

  1. 有 關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食 品 安 全 法 》 的 詳 情 , 請 參 閱 本 署 於 2009 年 3 月 3 日 發 出 的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11/2009 號 。

查 詢

  1. 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44 向 陳 兆 雯 女 士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黃 美 美 代 行 )

附 件 (pdf 格 式 )

2009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