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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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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號 碼 : EIC 631/2/9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39/2009 號

中 國 內 地 : 廣 東 省 《 關 於 省 級 產 業 轉 移 園 企 業 免 繳 14 項 行 政 事 業 性 收 費 的 通 知 》

廣 東 省 物 價 局 及 廣 東 省 財 政 廳 近 日 聯 合 發 出 上 述 《 通 知 》 , 明 確 省 級 產 業 轉 移 園 內 企 業 收 費 的 相 關 問 題 , 包 括 自 2009 年 6 月 1 日 起 , 省 級 產 業 轉 移 園 內 企 業 免 繳 第 一 批 省 定 行 政 事 業 性 收 費 共 14 項 等 。 有 關 規 定 有 效 期 為 5 年 。 《 通 知 》 全 文 載 於 附 錄 (pdf 格 式 ) , 以 供 參 考 。

  1. 有 關 《 關 於 推 進 產 業 轉 移 和 勞 動 力 轉 移 的 決 定 》 的 詳 情 , 請 參 閱 本 署 於 2008 年 6 月 18 日 發 出 的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33/2008 號 。

查 詢

  1. 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44 向 陳 兆 雯 女 士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黃 美 美 代 行 )

附 錄 (pdf 格 式 )

2009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