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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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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號 碼 : EIC 631/3/2/1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05/2009 號

中 國 內 地 : 有 關 對 原 產 於 韓 國 的 進 口 非 色 散 位 移 單 模 光 纖 反 傾 銷 措 施 的 適 用 稅 率

就 原 產 於 韓 國 的 進 口 非 色 散 位 移 單 模 光 纖 反 傾 銷 措 施 , 商 務 部 於 2009 年 5 月 26 日 發 出 2009 年 第 36 號 公 告 , 公 佈 自 2009 年 5 月 26 日 起 , 由 韓 國 LS 電 線 株 式 會 社 ( LS Cable Ltd ) 繼 承 韓 國 LG 電 線 株 式 會 社 ( LG Cable Ltd ) 在 非 色 散 位 移 單 模 光 纖 反 傾 銷 案 中 所 適 用 的 7% 的 反 傾 銷 稅 稅 率 。 詳 情 可 參 閱 商 務 部 的 公 告 , 網 址 為 : 
http://big5.mofcom.gov.cn/aarticle/b/c/200906/20090606312353.html

  1. 有 關 該 案 終 裁 決 定 的 詳 情 , 請 參 閱 本 署 在 2005 年 1 月 6 日 發 出 的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9/2005 號 。

查 詢

  1. 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44 向 陳 兆 雯 女 士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甄 凱 瑩 代 行 )

2009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