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範本路徑
跳至主要內容  跳至搜索  跳至主菜單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號 碼 : EIC 631/3/2/1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12/2009 號

中 國 內 地 : 對 原 產 於 日 本 、 韓 國 、 美 國 和 台 灣 地 區 的
進 口 苯 酚 進 行 反 傾 銷 措 施 新 出 口 商 復 審 調 查

商 務 部 於 2009 年 3 月 2 日 發 出 2009 年 第 16 號 公 告 , 公 布 對 原 產 於 日 本 、 韓 國 、 美 國 和 台 灣 地 區 的 進 口 苯 酚 進 行 反 傾 銷 措 施 新 出 口 商 復 審 調 查 。 有 關 產 品 的 進 出 口 稅 則 號 為 2907 1110 。 詳 情 可 參 閱 商 務 部 的 公 告 , 網 址 為 :
http://big5.mofcom.gov.cn/aarticle/b/e/200902/20090206067860.html

詳 情

  1. 該 案 的 復 審 調 查 期 為 2008 年 7 月 1 日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 復 審 範 圍 是 原 產 於 台 灣 地 區 長 春 人 造 樹 脂 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新 出 口 商 資 格 及 其 被 調 查 產 品 的 正 常 價 值 、 出 口 價 格 和 傾 銷 幅 度 。 任 何 利 害 關 係 方 可 於 公 告 發 佈 日 ( 即 2009 年 3 月 2 日 ) 起 20 天 內 , 以 書 面 形 式 向 商 務 部 提 出 意 見 。 商 務 部 進 出 口 公 平 貿 易 局 的 聯 繫 資 料 如 下 :

    電 話 : 86-10-8509 3410 、 6519 8197 、 6519 8915
    傳 真 : 86-10-6519 8915

  1. 有 關 該 案 終 裁 決 定 的 詳 情 , 請 參 閱 本 署 在 2004 年 2 月 3 日 發 出 的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2/2004 號 。

查 詢

  1. 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44 向 陳 兆 雯 女 士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甄 凱 瑩 代 行 )

2009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