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業 資 料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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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案 號 碼 : EIC 631/2/7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460/2008 號
中 國 內 地 : 關 於 公 布 資 源 綜 合 利 用 企 業 所 得
稅 優 惠 目 錄 (2008 年 版 ) 的 通 知
財 政 部 、 國 家 稅 務 總 局 及 國 家 發 展 和 改 革 委 員 會 近 日 聯 合 公 布 了 《 資 源 綜 合 利 用 企 業 所 得 稅 優 惠 目 錄 (2008 年 版 ) ,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於 2004 年 1 月 12 日 發 布 的 《 資 源 綜 合 利 用 目 錄 ( 2003 年 修 訂 ) 》 同 時 廢 止 。 有 關 通 知 全 文 載 於 附 錄 (pdf 格 式 ) , 以 供 參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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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據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企 業 所 得 稅 法 》 及 其 實 施 條 例 , 企 業 以 上 述 《 目 錄 》 規 定 的 資 源 作 為 主 要 原 材 料 , 生 產 國 家 非 限 制 和 禁 止 並 符 合 國 家 和 行 業 相 關 標 準 取 得 的 收 入 , 減 按 90% 計 入 收 入 總 額 。 有 關 詳 情 , 請 參 閱 本 署 於 2007 年 3 月 21 日 發 出 的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32/2007 號 及 2007 年 12 月 13 日 發 出 的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499/2007 號
查 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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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44 向 陳 兆 雯 女 士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黃 美 美 代 行 )
隨 附 錄 (pdf 格 式 )
2008 年 9 月 11 日
註 :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