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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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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號 碼 : EIC 631/2/9
               EIC 631/22/1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246/2008 號

中 國 內 地 : 加 工 貿 易 企 業 就 地 「 轉 型 」 手 續 海 關 操
作 指 引 ( 試 行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駐 粵 經 濟 貿 易 辦 事 處 ( 駐 粵 經 貿 辦 ) 得 悉 海 關 總 署 廣 東 分 署 為 方 便 加 工 貿 易 企 業 辦 理 就 地 「 轉 型 」 , 已 經 推 行 《 加 工 貿 易 企 業 就 地 「 轉 型 」 手 續 海 關 操 作 指 引 ( 試 行 ) 》 。 有 關 《 操 作 指 引 》 載 於 最 新 一 期 的 《 駐 粵 經 貿 辦 通 訊 》 , 網 址 為 :http://www.gdeto.gov.hk/chi/letter/docs/080418.doc 。

  1. 《 駐 粵 經 貿 辦 通 訊 》 指 出 , 《 操 作 指 引 》 明 確 加 工 貿 易 企 業 就 地 「 轉 型 」 辦 理 海 關 手 續 的 業 務 流 程 , 包 括 : 原 不 作 價 設 備 的 處 理 、 保 稅 料 件 處 理 、 設 備 結 轉 、 以 及 設 備 提 前 解 除 海 關 監 管 手 續 等 。

查 詢

  1. 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44 向 陳 兆 雯 女 士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甄 凱 瑩 代 行 )

200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