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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號 碼 : EIC 631/2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26/2006 號

中 國 內 地 : 低 開 出 口 發 票 行 為 處 罰 暫 行 辦 法

商 務 部 於 2006 年 1 月 13 日 發 佈 《 低 開 出 口 發 票 行 為 處 罰 暫 行 辦 法 》 , 自 發 佈 日 起 3 個 月 後 施 行 。 《 辦 法 》 對 低 開 出 口 發 票 行 為 的 調 查 及 處 罰 等 作 出 規 範 。 《 辦 法 》 全 文 載 於 附 件 (pdf 格 式 ) , 以 供 參 考 。

查 詢

  1. 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44 向 陳 兆 雯 女 士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趙 汝 棠 代 行 )

附 件 (pdf 格 式 )

2006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