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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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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號 碼 : EIC 631/2/8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522/2005 號

中 國 內 地 : 外 商 投 資 國 際 貨 物 運 輸 代 理 企 業 管 理 辦 法

商 務 部 於 2005 年 12 月 1 日 發 佈 經 修 訂 的 《 外 商 投 資 國 際 貨 物 運 輸 代 理 企 業 管 理 辦 法 》 , 自 2005 年 12 月 11 日 起 施 行 。 根 據 《 辦 法 》 , 自 2005 年 12 月 11 日 起 , 國 家 允 許 設 立 外 商 獨 資 國 際 貨 運 代 理 企 業 , 其 註 冊 資 本 最 低 限 額 為 100 萬 美 元 。 《 辦 法 》 的 附 件 亦 列 出 內 地 因 應 《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 而 給 予 香 港 服 務 提 供 者 的 開 放 措 施 。 《 辦 法 》 全 文 載 於 附 錄 (pdf 格 式 ) , 以 供 參 考 。

查 詢

  1. 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44 向 陳 兆 雯 女 士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趙 汝 棠 代 行 )

附 錄 (pdf 格 式 )

2005 年 12 月 12 日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