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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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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編 號 : EIC 631/2/5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231/2005 號

中 國 內 地 : 保 稅 物 流 中 心 的 暫 行 管 理 辦 法

海 關 總 署 於 2005 年 6 月 23 日 發 佈 《 保 稅 物 流 中 心 ( A 型 )的 暫 行 管 理 辦 法 》 及 《 保 稅 物 流 中 心 ( B 型 )的 暫 行 管 理 辦 法 》 , 自 2005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 兩 個 《 辦 法 》 分 別 對 保 稅 物 流 中 心 A 型 及 B 型 的 成 立 、 經 營 管 理 及 海 關 監 管 等 作 出 規 範 , 全 文 載 於 附 錄 一 附 錄 二 (pdf 格 式 ), 以 供 參 考 。

查 詢

  1. 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44 向 陳 兆 雯 女 士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趙 汝 棠 代 行 )

附 錄 一 附 錄 二 (pdf 格 式 )

2005 年 6 月 30 日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