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業 資 料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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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案 號 碼 : EIC 631/2/8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48/2005 號
中 國 內 地 : 《 電 影 企 業 經 營 資 格 准 入 暫 行 規 定 》 的
補 充 規 定
根 據 《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 , 國 家 廣 播 電 影 電 視 總 局 及 商 務 部 於 2005 年 3 月 7 日 發 出 《 〈 電 影 企 業 經 營 資 格 准 入 暫 行 規 定 〉 的 補 充 規 定 》 , 允 許 香 港 服 務 提 供 者 自 2005 年 1 月 1 日 起 , 在 經 內 地 主 管 部 門 批 准 後 , 在 內 地 試 點 設 立 獨 資 公 司 發 行 國 產 電 影 片 。 發 行 公 司 的 註 冊 資 本 不 少 於 100 萬 元 人 民 幣 。 《 補 充 規 定 》 全 文 載 於 附 件 (pdf 格 式 ) , 以 供 參 考 。
- 關 於 《 電 影 企 業 經 營 資 格 准 入 暫 行 規 定 》 的 全 文 , 可 於 國 家 廣 播 電 影 電 視 總 局 的 網 站 瀏 覽 , 網 址 為 :
http://www.sarft.gov.cn/manage/publishfile/20/2216.html 。
查 詢
- 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44 向 陳 兆 雯 女 士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趙 汝 棠 代 行 )
隨 附 件 (pdf 格 式 )
2005 年 4 月 29 日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