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業 資 料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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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案 編 號 : EIC 631/3/2/1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51/2003 號
中 國 內 地 : 關 於 對 部 分 進 口 鋼 鐵 產 品 實 施 的 保 障 措 施
原 對 外 貿 易 經 濟 合 作 部 ( 外 經 貿 部 ) 於 2002 年 11 月 19 日 公 佈 對 進 口 熱 軋 普 薄 板 、 冷 軋 普 薄 板 ( 帶 ) 、 彩 塗 板 、 無 取 向 硅 電 鋼 和 冷 軋 不 銹 薄 板 ( 帶 ) 實 施 為 期 3 年 的 最 終 保 障 措 施 。 原 外 經 貿 部 於 2003 年 1 月 13 日 發 出 2003 年 第 2 號 公 告 , 公 佈 本 案 的 利 害 關 係 方 可 於 2003 年 1 月 13 日 至 2003 年 3 月 13 日 期 間 , 向 原 外 經 貿 部 提 出 關 於 調 整 本 案 適 用 保 障 措 施 產 品 範 圍 的 申 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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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有 關 利 害 關 係 方 的 申 請 , 在 對 申 請 人 所 提 供 材 料 進 行 調 查 和 核 查 的 基 礎 上 , 商 務 部 於 2003 年 5 月 20 日 發 出 2003 年 第 18 號 公 告 , 公 佈 對 最 終 保 障 措 施 中 的 部 分 鋼 鐵 產 品 , 自 2003 年 5 月 24 日 起 在 配 額 到 量 後 , 不 再 加 徵 特 別 關 稅 。 產 品 清 單 載 於 附 件 (pdf 格 式 ) , 以 供 參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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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關 調 整 本 案 適 用 保 障 措 施 產 品 範 圍 的 申 請 及 不 加 徵 特 別 關 稅 的 首 批 部 分 鋼 鐵 產 品 的 詳 情 , 請 參 閱 本 署 在 2003 年 1 月 16 日 及 2003 年 1 月 23 日 發 出 的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23/2003 號 及 第 31/2003 號 。
查 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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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44 向 陳 兆 雯 女 士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鄭 芷 恪 代 行 )
隨 附 件 (pdf 格 式 )
2003 年 5 月 22 日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