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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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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號 碼 : EIC 191/2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18/2024 號

加 拿 大 : 就 披 露 化 妝 品 成 份 修 訂 若 干 規 例

加 拿 大 衛 生 部 於 2024 年 4 月 24 日 在 加 拿 大 憲 報 第 II 部 ( 第 158 卷 , 第 9 期 ) 刊 登 公 告 , 修 訂 有 關 披 露 化 妝 品 成 份 的 若 干 規 例 。

2. 加 拿 大 衛 生 部 現 正 透 過 以 下 方 式 修 訂 《 化 妝 品 規 例 》 ( 《 規 例 》 ) 以 修 訂 對 化 妝 品 的 要 求 : 新 增 在 化 妝 品 標 籤 上 披 露 若 干 香 料 過 敏 原 的 要 求 ; 對 小 包 裝 銷 售 的 化 妝 品 的 成 分 披 露 有 更 大 彈 性 ; 加 強 化 妝 品 監 管 ; 及 作 行 政 修 改 。

3. 經 修 訂 的 《 規 例 》 中 有 關 香 料 過 敏 原 披 露 的 規 定 , 將 於 修 訂 《 規 例 》 的 登 記 日 起 兩 年 後 生 效 。 其 餘 修 訂 則 將 於 修 訂 《 規 例 》 登 記 的 180 天 後 生 效 。

查 詢

4. 詳 情 請 參 閱 憲 報 公 告 ( 只 有 英 文 版 ) : https://www.gazette.gc.ca/rp-pr/p2/2024/2024-04-24/html/sor-dors63-eng.html 。

5.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05 向 何 錦 螢 女 士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柯 綺 筠 代 行 )

2024 年 4 月 25 日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