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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號 碼 : EIC 111/2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648/2021 號

美 國 : 美 國 《 海 洋 哺 乳 類 動 物 保 護 法 》 對 進 口 魚 類 及 漁 產 品 的 新 規 定 將 於 2023 年 1 月 1 日 生 效

美 國 國 家 海 洋 和 大 氣 管 理 局 ( The US National Oceanic and Atmospheric Administration, NOAA ) 通 知 其 貿 易 伙 伴 ( 包 括 香 港 ) , 美 國 將 於 2023 年 1 月 1 日 執 行 《 海 洋 哺 乳 類 動 物 保 護 法 》 ( Marine Mammal Protection Act, MMPA ) 對 進 口 魚 類 及 漁 產 品 的 新 規 定 。

詳 情

2.美 國 已 公 布 將 實 施 《 海 洋 哺 乳 類 動 物 保 護 法 》 的 進 口 規 定 , 旨 在 減 少 海 外 商 業 捕 魚 活 動 中 兼 捕 海 洋 哺 乳 類 動 物 的 情 況 , 以 降 低 意 外 或 蓄 意 致 使 海 洋 哺 乳 類 動 物 死 亡 和 受 嚴 重 傷 害 。 在 該 法 規 下 , 美 國 要 求 出 口 魚 類 和 漁 產 品 1 至 美 國 的 經 濟 體 需 設 有 一 套 與 美 國 商 業 捕 魚 運 作 相 若 的 標 準 。

3.在 《 海 洋 哺 乳 類 動 物 保 護 法 》 的 進 口 規 定 下 , 美 國 國 家 海 洋 和 大 氣 管 理 局 根 據 在 捕 撈 過 程 中 傷 害 海 洋 哺 乳 類 動 物 的 可 能 性 , 針 對 每 個 出 口 / 捕 撈 經 濟 體 出 口 至 美 國 的 不 同 類 型 魚 類 和 漁 產 品 ( 即 海 外 漁 業 ( foreign fisheries ) ) 歸 類 為 「 出 口 漁 業 」 ( Export Fisheries ) 或 「 豁 免 漁 業 」 ( Exempt Fisheries ) 。 「 出 口 漁 業 」 是 指 在 捕 撈 過 程 中 傷 害 海 洋 哺 乳 類 動 物 的 可 能 性 較 高 , 而 「 豁 免 漁 業 」 是 指 在 捕 撈 過 程 中 傷 害 海 洋 哺 乳 類 動 物 的 可 能 性 極 低 。

4.美 國 通 知 其 貿 易 伙 伴 , 美 國 將 於 2023 年 1 月 1 日 執 行 以 下 《 海 洋 哺 乳 類 動 物 保 護 法 》 對 進 口 魚 類 及 漁 產 品 的 新 規 定 , 若 未 能 遵 從 有 關 規 定 , 相 關 的 魚 類 及 漁 產 品 將 可 能 被 禁 止 進 口 :

  • 「 出 口 漁 業 」 : 美 國 要 求 捕 撈 經 濟 體 必 須 就 相 關 漁 業 維 持 一 套 與 美 國 商 業 捕 魚 活 動 標 準 相 若 的 監 管 計 劃 , 以 減 少 意 外 兼 捕 海 洋 哺 乳 類 動 物 。
  • 「 豁 免 漁 業 」 : 美 國 要 求 捕 撈 經 濟 體 證 明 已 禁 止 其 商 業 捕 魚 運 作 過 程 蓄 意 導 致 海 洋 哺 乳 類 動 物 死 亡 或 受 嚴 重 傷 害 。
  • 「 中 轉 漁 業 」 [ 即 有 關 經 濟 體 會 將 進 口 的 魚 類 及 漁 產 品 再 出 口 / 轉 口 到 美 國 ( 無 論 在 該 中 轉 經 濟 體 中 有 沒 有 進 行 加 工 程 序 ) 以 及 轉 運 魚 類 及 漁 產 品 到 美 國 的 中 轉 經 濟 體 ] : 如 屬 於 美 國 指 定 並 以 書 面 通 知 的 中 轉 經 濟 體 的 魚 類 及 漁 產 品 , 美 國 將 要 求 相 關 中 轉 經 濟 體 提 供 資 料 顯 示 該 些 轉 口 / 轉 運 到 美 國 的 產 品 並 不 是 來 自 已 被 美 國 禁 止 進 口 的 魚 類 及 漁 產 品 。 美 國 計 劃 於 2022 年 11 月 30 日 公 布 禁 止 進 口 到 美 國 的 魚 類 及 漁 產 品 清 單 。

5.由 美 國 國 家 海 洋 和 大 氣 管 理 局 整 合 有 關 香 港 的 「 出 口 漁 業 」 、 「 豁 免 漁 業 」 及 「 中 轉 漁 業 」 的 總 覽 列 表 ( 截 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 ) 已 分 別 摘 錄 於 附 件 一 至 三 ( pdf 格 式 , 只 有 英 文 版 ) 。

6.有 關 詳 情 , 請 參 閱 美 國 國 家 海 洋 和 大 氣 管 理 局 的 官 方 網 站 及 相 關 指 引 :

  • 美 國 國 家 海 洋 和 大 氣 管 理 局 有 關 海 外 漁 業 列 表 的 官 方 網 站 :
    https://www.fisheries.noaa.gov/foreign/international-affairs/list-foreign-fisheries
  • 《 海 洋 哺 乳 類 動 物 保 護 法 》 的 進 口 規 定 指 引 :
    https://media.fisheries.noaa.gov/dam-migration/mmpa_import_rule_compliance_guide.pdf

查 詢

7.如 對 本 通 告 的 內 容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05 向 何 錦 螢 女 士 查 詢 。

8.持 牌 食 物 製 造 廠 如 現 正 使 用 或 擬 使 用 海 魚 或 漁 產 品 作 爲 原 料 , 並 在 香 港 加 工 成 製 品 以 出 口 到 美 國 , 持 牌 人 可 直 接 聯 絡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陳 美 芝 女 士 ( 電 話 : 2867 5695 電 郵 : mcchan@fehd.gov.hk ) 作 進 一 步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譚 可 宜 代 行 )

2021 年 9 月 14 日

1 在 《 海 洋 哺 乳 類 動 物 保 護 法 》 下 , 魚 類 及 漁 產 品 的 定 義 爲 任 何 來 自 海 洋 的 有 鰭 魚 、 軟 體 動 物 、 甲 殼 類 動 物 及 其 他 形 式 的 海 洋 生 物 ( 哺 乳 動 物 、 爬 行 動 物 和 鳥 類 除 外 ) , 無 論 是 新 鮮 的 、 冷 凍 的 、 罐 裝 的 、 袋 裝 的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製 成 的 。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