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範本路徑
跳至主要內容  跳至搜索  跳至主菜單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號 碼 : EIC 413/3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89/2020 號

巴 西 : 對 源 自 香 港 的 若 干 柯 式 印 刷 用 的 預 塗 感 光 鋁 板 的 反 傾 銷 稅 屆 滿

繼 本 署 於 2015 年 3 月 17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201/2015 號 後 , 巴 西 經 濟 部 發 出 通 告 第 13/2020 號 , 宣 佈 對 源 自 香 港 的 若 干 柯 式 印 刷 用 的 預 塗 感 光 鋁 板  ( 屬 南 方 共 同 市 場 1 ( Mercosur ) 通 用 名 目 分 類 ( NCM ) 編 號 3701.30.21 及 3701.30.31 ) 徵 收 的 反 傾 銷 稅 已 屆 滿 。

詳 情

2.巴 西 當 局 的 調 查 指 源 自 香 港 及 其 他 經 濟 體 的 印 刷 用 鋁 板 存 在 傾 銷 的 情 況 。 因 應 該 裁 決 , 巴 西 由 2015 年 3 月 5 日 起 , 對 源 自 香 港 的 有 關 進 口 產 品 徵 收 每 公 斤 5.86 美 元 的 反 傾 銷 稅 , 為 期 5 年 。 不 過 , 因 應 巴 西 當 局 認 為 對 本 土 工 業 造 成 損 害 未 有 再 度 出 現 , 而 不 需 要 進 行 日 落 覆 核 , 對 源 自 香 港 的 有 關 進 口 產 品 徵 收 的 反 傾 銷 稅 已 於 2020 年 3 月 5 日 屆 滿 。

3.有 關 詳 情 , 請 參 閱 載 於 以 下 網 址 的 巴 西 通 告 ( 葡 萄 牙 文 ) : http://www.in.gov.br/en/web/dou/-/circular-no-13-de-4-de-marco-de-2020-246237913?utm 。

查 詢

4.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05 向 何 錦 螢 女 士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劉 穎 賢 代 行 )

2020 年 5 月 11 日

1 南 方 共 同 市 場 包 括 阿 根 廷 、 巴 西 、 巴 拉 圭 、 烏 拉 圭 和 委 內 瑞 拉 。 自 2016 年 12 月 2 日 起 , 委 內 瑞 拉 的 成 員 國 資 格 被 暫 時 中 止 。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