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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號 碼 : EIC 413/3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85/2018 號

巴 西 :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若 干 類 型 鋼 材 進 行 反 傾 銷 調 查 的 最 終 裁 決

繼 本 署 於 2016 年 8 月 11 日 就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若 干 類 型 , 闊 度 為 600 毫 米 或 以 上 , 熱 輥 軋 , 平 板 狀 時 厚 度 少 於 4.75 毫 米 或 卷 狀 時 不 限 厚 度 的 合 金 鋼 或 非 合 金 鋼 平 板 軋 材 ( 屬 南 方 共 同 市 場 1 ( Mercosur ) 通 用 名 目 分 類 ( NCM ) 編 號 7208.10.00 、 7208.25.00 、 7208.26.10 、 7208.26.90 、 7208.27.10 、 7208.27.90 、 7208.36.10 、 7208.36.90 、 7208.37.00 、 7208.38.10 、 7208.38.90 、 7208.39.10 、 7208.39.90 、 7208.40.00 、 7208.53.00 、 7208.54.00 、 7208.90.00 、 7225.30.00 及 7225.40.90 ) 展 開 反 傾 銷 調 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657/2016 號 後 , 巴 西 的 發 展 、 工 業 和 對 外 貿 易 部 ( Ministry of Development, Industry and Foreign Trade/ MDIC ) 發 出 決 議 第 2/2018  號 , 宣 布 確 定 存 在 傾 銷 , 並 採 取 反 傾 銷 措 施 的 最 終 裁 決 。 有 關 產 品 需 繳 付 每 公 噸 44.08 至 226.58 美 元 不 等 的 反 傾 銷 稅 , 為 期 五 年 。 相 關 巴 西 決 議 ( 葡 萄 牙 文 ) 載 於 以 下 網 址 :
http://www.camex.gov.br/component/content/article/62-resolucoes-da-camex/em-vigor/1967-resolucao-n-02-de-18-de-janeiro-de-2018-parte-2. 

查 詢

2. 如 商 號 涉 及 出 口 在 廣 東 生 產 的 有 關 產 品 , 可 聯 絡 廣 東 省 商 務 廳 貿 易 救 濟 處 處 長 岳 陽 ( 電 話 : 8620 3881 9083 )。 該 處 的 職 能 包 括 就 針 對 廣 東 省 出 口 商 品 的 反 傾 銷 調 查 , 指 導 和 協 調 廣 東 省 內 企 業 參 加 應 訴 和 相 關 的 工 作 。

3.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05 向 劉 均 源 先 生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陳 美 樺 代 行 )

2018 年 2 月 15 日

1 南 方 共 同 市 場 包 括 阿 根 廷 、 巴 西 、 巴 拉 圭 、 烏 拉 圭 和 委 內 瑞 拉 。 自 2016 年 12 月 2 日 起 , 委 內 瑞 拉 的 成 員 國 資 格 被 暫 時 中 止 。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