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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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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號 碼 : EIC 111/2/18
EIC 111/3
EIC 111/3/13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20/2018 號

美 國 : 針 對 進 口 太 陽 能 電 池 和 組 件 ; 大 型 家 用 洗 衣 機 的 特 定 產 品 保 障 措 施

美 國 貿 易 代 表 辦 事 處 於 2018 年 1 月 22 日 宣 布 , 美 國 總 統 已 批 准 對 進 口 太 陽 能 電 池 和 組 件 , 以 及 進 口 大 型 家 用 洗 衣 機 徵 收 保 障 性 關 稅 的 建 議 。 相 關 保 障 措 施 將 於 2018 年 2 月 7 日 生 效 。

詳 情

2.《 1974 年 貿 易 法 》 第 201 條 授 權 美 國 總 統 以 關 稅 、 關 稅 配 額 、 數 量 限 製 或 其 他 措 施 , 以 回 應 美 國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裁 定 進 口 數 量 增 加 對 美 國 相 關 工 業 造 成 嚴 重 損 害 。 繼 分 別 於 2017 年 5 月 及 6 月 展 開 調 查 後 , 美 國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裁 定 太 陽 能 電 池 和 組 件 , 以 及 洗 衣 機 進 口 增 加 是 美 國 相 關 工 業 受 到 嚴 重 損 害 的 重 要 原 因 。 美 國 總 統 批 准 對 太 陽 能 電 池 和 組 件 徵 收 四 年 的 保 障 性 關 稅 , 以 及 對 大 型 家 用 洗 衣 機 實 施 三 年 的 關 稅 配 額 , 藉 此 援 助 美 國 相 關 工 業 。 詳 情 如 下 :

A. 太 陽 能 電 池 和 組 件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第 三 年 第 四 年
組 件 和 電 池 的 保 障 性 關 稅 30% 25% 20% 15%
獲 豁 免 關 稅 的 電 池 2.5 千 兆 瓦 2.5 千 兆 瓦 2.5 千 兆 瓦 2.5 千 兆 瓦

產 品 屬 美 國 協 調 關 稅 表 分 項 編 號 8501.31.80 ; 8501.61.00 ; 8507.20.80 ; 8541.40.60 。

B. 大 型 家 用 洗 衣 機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第 三 年
首 120 萬 部 的 進 口 已 組 裝 洗 衣 機 20% 18% 16%
所 有 其 後 進 口 的 已 組 裝 洗 衣 機 50% 45% 40%
涵 蓋 零 件 的 關 稅 50% 45% 40%
獲 豁 免 關 稅 的 涵 蓋 零 件 50 000 件 70 000 件 90 000 件

產 品 屬 美 國 協 調 關 稅 表 分 項 編 號 8450.20.00 ; 8450.11.00 ; 8450.90.20 ; 8450.90.60 。

3.有 關 詳 情 , 請 參 閱 美 國 貿 易 代 表 辦 事 處 的 相 關 新 聞 稿 和 總 統 文 告 ( 只 有 英 文 版 ) :

美 國 貿 易 代 表 辦 事 處 的 新 聞 稿
https://ustr.gov/about-us/policy-offices/press-office/press-releases/2018/january/president-trump-approves-relief-us#

有 關 大 型 家 用 洗 衣 機 的 美 國 總 統 文 告
https://www.whitehouse.gov/presidential-actions/presidential-proclamation-facilitate-positive-adjustment-competition-imports-large-residential-washers/

有 關 太 陽 能 電 池 和 組 件 的 美 國 總 統 文 告
https://www.whitehouse.gov/presidential-actions/presidential-proclamation-facilitate-positive-adjustment-competition-imports-certain-crystalline-silicon-photovoltaic-cells/

查 詢

4.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3403 6099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林 成 鄂 代 行 )

2018 年 1 月 24 日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