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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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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414/2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053/2015 號

智 利 : 取 消 對 進 口 藥 用 品 的 規 定

智 利 政 府 於 2015 年 7 月 30 日 發 出 豁 免 決 議 第 2265/2015 號 , 取 消 對 進 口 藥 用 品 的 若 干 資 料 規 定 。 藥 用 品 的 衞 生 註 冊 持 有 人 無 須 向 智 利 公 共 衞 生 研 究 所 ( 西 班 牙 文 為 "Instituto de Salud Pública de Chile") 提 交 註 明 於 前 一 季 度 進 口 、 生 產 或 銷 售 所 有 已 註 冊 藥 用 品 的 季 度 報 告 。

2.有 關 詳 情 , 商 號 宜 向 其 智 利 進 口 商 查 詢 , 和 / 或 參 閱 上 述 智 利 決 議 ( 西 班 牙 文 ) 。 決 議 載 於 以 下 網 址 : http://www.leychile.cl/Navegar?idNorma=1080012&buscar=resolucion+2265 。

查 詢

3.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05 向 劉 均 源 先 生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陳 美 樺 代 行 )

2015 年 11 月 5 日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