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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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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415/3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910/2014 號

哥 倫 比 亞 : 暫 停 對 多 類 車 輛 及 汽 車 零 件 徵 收 關 稅

繼 本 署 於 2014 年 3 月 14 日 就 透 過 一 項 汽 車 工 業 推 廣 計 劃 ( 西 班 牙 文 為 "Programa de Fomento para la Industria Automotriz") 暫 停 對 進 口 的 多 類 車 輛 及 汽 車 零 件 徵 收 關 稅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234/2014 號 後 , 哥 倫 比 亞 政 府 於 2014 年 7 月 17 日 發 出 決 議 第 150/2014 號 , 制 訂 以 下 規 定 及 計 劃 詳 情 :

  1. 該 計 劃 的 受 惠 機 構 須 發 出 生 產 證 明 書 , 顯 示 已 使 用 有 關 進 口 貨 物 ;
  2. 為 對 生 產 商 所 作 申 報 作 出 認 證 的 機 構 ;
  3. 就 證 明 須 進 口 的 貨 物 符 合 該 計 劃 可 獲 免 稅 待 遇 的 所 須 文 件 ;
  4. 進 口 貨 物 一 經 進 入 該 國 所 使 用 的 監 測 系 統 ; 以 及
  5. 對 未 有 遵 循 計 劃 規 定 或 作 不 實 申 報 的 公 司 制 訂 罰 則 。

2.有 關 詳 情 , 商 號 宜 向 其 哥 倫 比 亞 進 口 商 查 詢 , 和 / 或 於 以 下 網 址 參 閱 上 述 哥 倫 比 亞 決 議 ( 西 班 牙 文 ) :
http://www.dian.gov.co/descargas/normatividad/2014/Resoluciones/Resolucion_150_del_17_de_Julio_de_2014.pdf。

查 詢

3.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05 向 劉 均 源 先 生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鄭 芷 恪 代 行 )

2014 年 10 月 17 日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