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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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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411/2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812/2014 號

阿 根 廷 : 修 訂 藥 物 進 口 規 定

阿 根 廷 政 府 於 2014 年 6 月 18 日 發 出 法 令 第 4229/2014 號 , 釐 清 從 事 分 餾 活 動 的 藥 品 活 性 成 分 (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s/API) 進 口 商 , 根 據 優 良 製 造 規 範 和 其 他 補 充 範 疇 , 須 有 自 設 的 實 驗 室 和 相 應 的 分 餾 或 存 放 區 。 沒 有 從 事 分 餾 活 動 但 出 售 包 裝 藥 品 活 性 成 分 產 品 的 進 口 商 , 可 獲 豁 免 此 項 規 定 。

2. 有 關 詳 情 , 商 號 宜 向 其 阿 根 廷 進 口 商 查 詢 和 / 或 參 閱 相 關 的 阿 根 廷 法 令 ( 西 班 牙 文 ) : http://www.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230000-234999/231400/norma.htm 。

查 詢

3.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05 向 劉 均 源 先 生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鄭 芷 恪 代 行 )

2014 年 9 月 5 日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