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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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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111/3/13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535/2014 號

美 國 : 《 羊 毛 產 品 標 籤 法 》 下 的 規 則 和 規 定

美 國 聯 邦 貿 易 委 員 會 修 訂 了 《 羊 毛 產 品 標 籤 法 1939 》 ( 羊 毛 規 則 ) 下 的 規 則 和 規 定 , 以 符 合 已 對 茄 士 咩 及 若 干 其 他 羊 毛 產 品 的 標 籤 規 定 而 作 出 修 訂 的 《 羊 毛 服 裝 織 物 標 籤 公 平 及 國 際 標 準 法 》 (Wool Suit Fabric Labelling Fairness and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Conforming Act) , 同 時 亦 使 之 與 《 紡 織 纖 維 產 品 鑒 別 法 》 下 的 規 則 和 規 定 一 致 。 修 訂 將 於 2014 年 7 月 7 日 生 效 。

2.有 關 對 羊 毛 規 則 的 主 要 修 訂 包 括 :

  1. 加 入 茄 士 咩 及 細 羊 毛 的 定 義 ;
  1. 釐 清 含 有 未 經 加 工 羊 毛 或 新 羊 毛 的 產 品 的 說 明 ;及
  1. 准 許 若 干 掛 牌 只 載 列 纖 維 商 標 及 性 能 資 料 , 而 沒 有 披 露 所 有 纖 維 成 分 。

3.有 關 詳 情 , 商 號 可 參 閱 聯 邦 登 記 冊 :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4-06-04/pdf/2014-12736.pdf。

查 詢

4.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05 向 劉 均 源 先 生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鄭 芷 恪 代 行 )

2014 年 6 月 5 日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