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範本路徑
跳至主要內容  跳至搜索  跳至主菜單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426/2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91/2014 號

墨 西 哥 : 電 動 產 品 於 待 機 模 式 的 節 約 能 源 規 定

墨 西 哥 能 源 部 最 近 發 出 強 制 性 標 準 (NOM-032-ENER-2013) , 訂 定 電 動 設 備 和 儀 器 於 待 機 模 式 時 的 最 高 耗 電 量 上 限 。

詳 情

2.新 的 強 制 性 標 準 涵 蓋 下 列 100 至 277 伏 特 及 50 或 60 赫 單 相 電 源 的 設 備 , 在 墨 西 哥 本 地 生 產 或 進 口 至 墨 西 哥 出 售 : 數 碼 電 視 適 配 器 、 經 電 纜 、 衛 星 或 網 際 規 約 傳 送 的 電 視 訊 號 之 解 碼 器 ; 複 製 影 像 的 設 備 , 例 如 打 印 機 、 掃 描 器 、 影 印 機 、 傳 真 機 , 以 及 多 功 能 機 器 ; 微 波 爐 ; 複 製 音 響 的 設 備 ; 以 DVD 或 藍 光 碟 格 式 複 製 錄 像 或 電 影 的 設 備 ; 以 及 LED、 LCD、 OLED 和 等 離 子 電 視 機 。

3.該 標 準 亦 訂 定 有 關 抽 樣 、 測 試 方 法 、 標 籤 和 執 行 的 規 定 。 標 準 將 於 2014 年 9 月 20 日 生 效 , 並 由 2014 年 12 月 29 日 起 開 始 核 實 有 關 產 品 是 否 符 合 適 用 的 標 籤 規 定 。

4.有 關 詳 情 , 請 參 閱 相 關 的 官 方 公 告 ( 西 班 牙 文 ) , 網 址 如 下 : http://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330530&fecha=23/01/2014 。

查 詢

5.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682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吳 蓓 華 代 行 )

2014 年 2 月 28 日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