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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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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414/2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938/2013 號

智 利 : 修 訂 食 物 安 全 規 例

智 利 政 府 於 2013 年 10 月 5 日 發 出 法 令 第 21/2013 號 和 第 22/2013 號 , 修 訂 食 物 安 全 規 例 。

2.法 令 第 21/2013 號 釐 訂 經 加 工 水 果 及 蔬 菜 內 含 有 若 干 微 生 物 的 最 高 水 平 , 並 即 時 生 效 。 有 關 的 最 高 水 平 載 列 於 法 令 第 21/2013 號 第 1 條 。

3.法 令 第 22/2013 號 釐 訂 穀 物 、 奶 、 可 可 粉 、 咖 啡 、 玉 米 、 硬 殼 果 、 若 干 香 料 及 果 汁 、 濃 縮 劑 和 相 關 產 品 ( 包 括 若 干 水 果 ) 內 含 有 微 毒 素 的 最 高 水 平 。 有 關 的 最 高 水 平 載 於 法 令 第 22/2013 號 第 1 條 。 有 關 全 部 黃 曲 霉 毒 素 、 黃 曲 霉 毒 素 M1 和 玉 米 赤 霉 烯 酮 的 條 文 即 時 生 效 , 而 有 關 其 他 微 毒 素 的 條 文 將 於 2014 年 10 月 5 日 生 效 。

4. 有 關 詳 情 , 商 號 宜 向 其 智 利 進 口 商 查 詢 和 / 或 參 閱 上 述 智 利 法 令 ( 西 班 牙 文 ) 。 該 等 法 令 載 列 於 以 下 網 址 :

法 令 第 21/2013 號 :
http://www.leychile.cl/Navegar?idNorma=1054912&buscar=decreto+21+2013

法 令 第 22/2013 號 :
http://www.leychile.cl/Navegar?idNorma=1054913&buscar=decreto+22+2013 。

查 詢

5.如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05 向 鄧 小 賢 女 士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鄭 芷 恪 代 行 )

2013 年 11 月 25 日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