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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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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401/1/3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62/2013 號

南 方 共 同 市 場 1 : 資 本 貨 物 的 進 口

由 阿 根 廷 、 巴 西 、 巴 拉 圭 、 烏 拉 圭 和 委 內 瑞 拉 組 成 的 南 方 共 同 市 場 ( MERCOSUR ) 於 2012 年 12 月 發 出 決 定 第 65/2012 號 , 修 訂 非 在 南 方 共 同 市 場 生 產 的 進 口 資 本 貨 物 的 統 一 制 度 。

2.資 本 貨 物 的 統 一 制 度 將 由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在 阿 根 廷 和 巴 西 生 效 , 並 於 2018 年 1 月 1 日 起 在 其 他 南 方 共 同 市 場 成 員 國 生 效 。 作 為 過 渡 措 施 , 南 方 共 同 市 場 成 員 國 將 對 進 口 資 本 貨 物 維 持 各 自 的 國 家 制 度 , 直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 。 委 內 瑞 拉 則 會 對 資 本 貨 物 實 施 2% 的 關 稅 稅 率 , 直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止 ; 以 及 對 電 腦 及 電 訊 產 品 實 施 零 關 稅 , 直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止 。

 
3.有 關 詳 情 , 商 號 宜 向 其 南 方 共 同 市 場 成 員 國 進 口 商 查 詢 和 / 或 參 閱 相 關 的 南 方 共 同 市 場 決 定 (西 班 牙 文 )。 決 定 可 於 以 下 網 址 瀏 覽 :
http://gd.mercosur.int/SAM%5CGestDoc%5Cpubweb.nsf/97A85EEEA2D531F383257B0C000FA55A/$File/DEC_065-2012_ES_Modifica%20DEC%2057-10%20-%20BK.pdf。

查 詢

4.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05 向 鄧 小 賢 女 士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鄭 芷 恪 代 行 )

2013 年 2 月 21 日

1.南 方 共 同 市 場 包 括 阿 根 廷 、 巴 西 、 巴 拉 圭 、 烏 拉 圭 和 委 內 瑞 拉 。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