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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111/2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742/2012 號

美 國 : 有 關 披 露 使 用 「 衝 突 礦 產 」 的 最 終 規 則

美 國 證 券 交 易 委 員 會 (委 員 會 ) 於 2012 年 9 月 12 日 在 聯 邦 登 記 冊 刊 登 一 項 有 關 使 用 「 衝 突 礦 產 」 (conflict minerals)  的 最 終 規 則 。 該 聯 邦 登 記 冊 公 告 可 於 以 下 網 址 瀏 覽 :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2-09-12/pdf/2012-21153.pdf。

詳 情

2. 根 據 《 多 德 - 弗 蘭 克 華 爾 街 改 革 和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 (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 委 員 會 現 採 納 一 項 最 終 規 則 , 要 求 有 關 公 司 就 他 們 使 用 源 自 剛 果 民 主 共 和 國 或 毗 鄰 國 家 的 「 衝 突 礦 產 」 , 作 出 公 開 披 露 。  

3. 在 最 終 規 則 下 , 有 關 公 司 須 透 過 新 表 格 向 委 員 會 披 露 所 需 資 料 。 規 則 適 用 於 使 用 包 括 鉭 (tantalum)、 錫 (tin)、 金 (gold) 或 鎢 (tungsten) 類 礦 產 的 公 司 , 假 若 (a) 該 公 司 根 據 《 交 易 法 》 (Exchange Act)  向 委 員 會 提 交 報 告 及 (b) 有 關 礦 產 對 於 該 公 司 所 製 造 或 該 公 司 有 效 控 制 製 造 過 程 的 產 品 , 在 「 功 能 或 生 產 上 」 是 必 須 的 。 所 有 適 用 公 司 須 於 2014 年 5 月 31 日 (就 2013 曆 年 ) 提 交 首 份 披 露 報 告 , 並 於 其 後 每 年 的 5 月 31 日 提 交 有 關 報 告 。

4. 最 終 規 則 的 詳 情 , 包 括 其 涵 蓋 範 圍 和 披 露 要 求 , 請 參 閱 上 述 公 告 和 委 員 會 的 便 覽
(http://www.sec.gov/news/press/2012/2012-163.htm)。

查 詢

5. 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682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劉 詠 茵 代 行 )

2012 年 9 月 13 日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