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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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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426/2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654/2012 號

墨 西 哥 : 用 於 食 品 、 飲 料 和 食 品 補 充 劑 的 添 加 劑 和 加 工 助 劑

墨 西 哥 衛 生 部 於 2012 年 7 月 16 日 在 官 方 憲 報 (Diario Oficial de la Federación) 就 用 於 食 品 、 飲 料 和 食 品 補 充 劑 的 添 加 劑 和 加 工 助 劑 刊 登 新 規 例 。 有 關 公 告 ( 西 班 牙 文 本 ) 可 透 過 以 下 網 址 瀏 覽 : http://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259470&fecha=16/07/2012 。

詳 情

2. 其 中 , 新 規 例 載 列 了 在 符 合 若 干 條 件 下 可 用 於 相 關 產 品 的 添 加 劑 和 加 工 助 劑 , 以 及 某 些 添 加 劑 和 加 工 助 劑 的 最 高 用 量 。 該 規 例 將 於 其 刊 登 後 60 個 工 作 天 生 效 。 有 關 詳 情 包 括 過 渡 安 排 , 請 參 閱 上 述 公 告 。

查 詢

3.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682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劉 詠 茵 代 行 )

2012 年 8 月 21 日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