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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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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413/2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517/2012 號

巴 西 : 增 加 進 口 產 品 的 關 稅 稅 率

本 署 曾 於 2012 年 1 月 16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44/2012 號 通 知 業 界 由 阿 根 廷 、 巴 西 、 巴 拉 圭 和 烏 拉 圭 等 國 家 組 成 的 南 方 共 同 市 場 (MERCOSUR) 於 2011 年 12 月 發 出 決 議 第 39/2011 號 , 批 准 四 個 成 員 國 暫 時 增 加 若 干 進 口 產 品 的 關 稅 , 直 至 2014 年 底 。 每 個 成 員 國 可 自 行 制 定 有 關 的 產 品 清 單 , 惟 總 數 限 於 100 個 南 方 共 同 市 場 通 用 名 目 分 類 編 號 , 而 關 稅 稅 率 的 增 幅 不 可 超 逾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許 可 的 約 束 税 率 。 巴 西 政 府 於 2012 年 5 月 25 日 發 出 法 令 第 7734/2012 號 , 把 南 方 共 同 市 場 決 議 第 39/2011 號 納 入 國 家 法 例 。

2. 有 關 詳 情 , 商 號 宜 向 巴 西 進 口 商 查 詢 及 / 或 參 閱 上 述 南 方 共 同 市 場 決 議 ( 西 班 牙 文 或 葡 萄 牙 文 ) 或 巴 西 法 令 (葡 萄 牙 文 ) 。 該 等 決 議 和 法 令 載 於 以 下 網 址 :

南 方 共 同 市 場 決 議 第 39/2011 號 :
http://www.mercosur.int/innovaportal/v/2923/1/secretaria/decisiones_2011

巴 西 法 令 第 7734/2012 號 :
http://www.in.gov.br/imprensa/visualiza/index.jsp?jornal=1&pagina=14&data=28/05/2012 。

查 詢

3.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05 向 鄧 小 賢 女 士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鄭 芷 恪 代 行 )

2012 年  7 月 5 日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