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業 資 料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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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 EIC 111/2/21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88/2011 號
美 國 : 消 費 品 安 全 委 員 會 進 一 步 延 長 暫 緩
執 行 有 關 青 少 年 全 地 形 車 的 檢 測 及 證 明 規 定
美 國 消 費 品 安 全 委 員 會 ( 消 費 品 安 全 委 員 會 ) 於 2011 年 2 月 1 日 在 聯 邦 登 記 冊 刊 登 一 項 公 告 , 宣 布 進 一 步 延 長 暫 緩 執 行 有 關 青 少 年 全 地 形 車 必 須 經 由 第 三 方 認 證 評 核 機 構 進 行 檢 測 的 規 定 至 2011 年 11 月 27 日 , 但 須 符 合 該 聯 邦 登 記 冊 公 告 載 列 的 條 件 。 該 聯 邦 登 記 冊 公 告 可 於 以 下 網 址 瀏 覽 : http://edocket.access.gpo.gov/2011/pdf/2011-2166.pdf 。
詳 情
2. 本 署 曾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90/2010 號 , 告 知 商 號 消 費 品 安 全 委 員 會 於 2010 年 8 月 27 日 在 聯 邦 登 記 冊 刊 登 一 項 規 定 公 告 , 就 青 少 年 全 地 形 車 進 行 檢 測 的 第 三 方 認 證 評 核 機 構 , 提 供 該 會 接 納 的 認 證 資 格 標 準 和 程 序 。 有 關 公 告 同 時 規 定 , 就 2010 年 11 月 26 日 之 後 製 造 的 青 少 年 全 地 形 車 , 製 造 商 ( 包 括 進 口 商 ) 或 自 有 品 牌 者 必 須 根 據 取 得 認 證 資 格 的 第 三 方 認 證 評 核 機 構 為 該 產 品 進 行 測 試 的 結 果 , 發 出 符 合 消 費 品 安 全 委 員 會 適 用 規 例 的 遵 從 法 規 證 書 。 本 署 亦 曾 於 2010 年 12 月 10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571/2010 號 , 告 知 商 號 由 於 經 消 費 品 安 全 委 員 會 認 證 , 為 青 少 年 全 地 形 車 進 行 檢 測 的 第 三 方 認 證 評 核 機 構 的 數 量 不 足 , 消 費 品 安 全 委 員 會 決 定 延 遲 60 天 , 至 2011 年 1 月 25 日 , 實 施 青 少 年 全 地 形 車 的 檢 測 及 證 明 規 定 。
3. 基 於 相 同 理 由 , 消 費 品 安 全 委 員 會 決 定 進 一 步 延 長 暫 緩 執 行 有 關 青 少 年 全 地 形 車 的 檢 測 及 證 明 規 定 至 2011 年 11 月 27 日 , 但 須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製 造 及 經 銷 青 少 年 全 地 形 車 而 已 經 制 定 經 核 准 的 行 動 計 劃 的 公 司 , 必 須 :
向 消 費 品 安 全 委 員 會 提 交 一 般 合 格 認 證 (General 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 (GCC)) , 以 證 明 產 品 符 合 《 聯 邦 規 例 守 則 》 標 題 16 第 1420 條 (16 CFR part 1420) 全 地 形 車 規 定 。
在 有 需 要 時 , 向 消 費 品 安 全 委 員 會 提 交 所 有 支 持 一 般 合 格 認 證 的 檢 測 報 告 。
在 2011 年 4 月 1 日 、 2011 年 7 月 1 日 及 2011 年 10 月 1 日 , 向 消 費 品 安 全 委 員 會 提 交 季 度 報 告 , 報 告 須 回 應 該 聯 邦 登 記 冊 公 告 內 載 列 的 問 題 。
有 關 上 述 條 件 的 詳 情 , 請 參 閱 該 聯 邦 登 記 冊 公 告 。
在 此 期 間 , 消 費 品 安 全 委 員 會 職 員 將 開 始 為 青 少 年 全 地 形 車 進 行 合 格 測 試 。 如 有 證 據 顯 示 , 有 已 經 制 定 經 消 費 品 安 全 委 員 會 核 准 的 行 動 計 劃 的 製 造 商 未 能 符 合 強 制 標 準 的 規 定 , 消 費 品 安 全 委 員 會 將 採 取 適 當 的 執 法 行 動 。
查 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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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682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陳 芷 嵐 代 行 )
2011 年 2 月 2 日
註 :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