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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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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413/2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644/2011 號

巴 西 : 多 種 低 電 壓 電 器 產 品 包 裝 上 強 制 性 資 料 的 規 定

巴 西 政 府 發 出 法 令 第 335/2011 號 , 制 定 多 種 低 電 壓 電 器 產 品 包 裝 上 強 制 性 資 料 的 規 定 。 有 關 法 令 ( 葡 萄 牙 文 ) 載 列 於 以 下 網 站 :

法 令 第 335/2011 號 :
http://www.inmetro.gov.br/legislacao/rtac/pdf/RTAC001726.pdf

詳 情

2.巴 西 的 發 展 、 工 業 和 對 外 貿 易 部 (Ministry of Development, Industry and Foreign Trade) 轄 下 的 國 家 計 量 、 標 準 化 與 工 業 質 量 協 會 ( 協 會 ) (National Institute of Metrology, Standardization and Industrial Quality/INMETRO) 發 出 法 令 第 335/2011 號 , 制 定 多 種 低 電 壓 電 器 產 品 須 在 包 裝 上 以 葡 萄 牙 文 註 明 強 制 性 資 料 。 包 裝 須 註 明 公 司 名 稱 、 地 址 、 公 司 登 記 號 碼 或 供 應 商 、 包 裝 商 或 裝 配 商 的 個 別 登 記 號 碼 , 及 按 照 總 統 法 令 第 97.280/1988 號 註 明 的 電 壓 資 料 。

3.法 令 訂 定 , 擬 用 作 傳 導 電 力 的 零 件 和 組 件 不 得 包 含 含 鐵 合 金 , 而 螺 絲 、 鉚 釘 、 彈 簧 及 供 安 裝 導 電 部 分 接 駁 至 產 品 主 體 的 其 他 零 件 或 組 件 則 可 包 含 含 鐵 合 金 。

4.連 接 器 、 電 線 、 電 纜 、 軟 電 線 及 任 何 其 他 可 分 件 出 售 的 低 電 壓 裝 置 的 批 發 商 和 零 售 商 , 必 須 在 其 公 司 保 存 有 關 產 品 的 包 裝 。

5.法 令 禁 止 製 造 、 進 口 及 銷 售 屬 T8 直 徑 的 18 瓦 特 及 36 瓦 特 但 標 記 為 20 瓦 特 及 40 瓦 特 的 管 狀 螢 光 燈 。 任 何 原 為 用 於 少 於 50 伏 特 的 鎢 絲 鹵 素 燈 及 發 光 二 極 管 燈 而 設 計 的 燈 座 , 類 別 G4 、 GU4 、 GY4 、 GX5.3 、 GU5.3 、 G6.35 、 GY6.35 、 GU7 或 G53 等 , 不 得 用 於 50 伏 特 以 上 電 壓 的 鎢 絲 鹵 素 燈 及 發 光 二 極 管 燈 。

6.上 述 規 定 的 生 效 日 期 分 別 為 2012 年 2 月 29 日 起 ( 製 造 和 進 口 有 關 產 品 而 言 ) 、 2012 年 8 月 31 日 起 ( 製 造 商 和 進 口 商 在 當 地 銷 售 這 些 產 品 而 言 ) , 以 及 2013 年 2 月 28 日 起 ( 所 有 其 他 人 士 在 當 地 銷 售 有 關 產 品 而 言 ) 。

7.有 關 上 述 規 定 的 詳 情 , 商 號 宜 向 其 巴 西 進 口 商 查 詢 和 / 或 參 閱 上 述 的 巴 西 法 令 。

查 詢

8.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05 向 鄧 小 賢 女 士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鄭 芷 恪 代 行 )

2011 年 10 月 19 日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