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業 資 料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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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 EIC 191/2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50/2011 號
加 拿 大 : 《 加 拿 大 消 費 品 安 全 法 》 下 強 制 事 故 匯 報 機 制 的 指 引
加 拿 大 衛 生 部 最 近 於 其 網 站 刊 登 了 有 關 《 加 拿 大 消 費 品 安 全 法 》 下 強 制 事 故 匯 報 機 制 的 指 引 。 該 指 引 可 於 以 下 網 址 瀏 覽 :http://hc-sc.gc.ca/cps-spc/pubs/indust/2011ccpsa_incident-lcspc/index
-eng.php 。
詳 情
2.本 署 曾 就 《 加 拿 大 消 費 品 安 全 法 》 的 通 過 及 執 行 , 分 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60/2011 號 及 120/2011 號 。 《 加 拿 大 消 費 品 安 全 法 》 及 其 相 關 規 例 於 2011 年 6 月 20 日 生 效 。 《 加 拿 大 消 費 品 安 全 法 》 規 定 , 業 界 在 得 悉 其 任 何 產 品 涉 及 嚴 重 事 故 、 導 致 死 亡 、 產 品 安 全 問 題 或 回 收 , 不 論 在 加 拿 大 或 其 他 地 方 發 生 , 均 必 須 盡 快 向 加 拿 大 衛 生 部 匯 報 。 為 確 保 《 加 拿 大 消 費 品 安 全 法 》 順 利 執 行 , 加 拿 大 衛 生 部 於 其 網 站 刊 登 了 《 加 拿 大 消 費 品 安 全 法 》 下 強 制 事 故 匯 報 機 制 的 指 引 - 第 14 條 在 事 故 時 的 責 任 。
3.有 關 《 加 拿 大 消 費 品 安 全 法 》 的 最 新 資 訊 , 請 瀏 覽 加 拿 大 衛 生 部 為 《 加 拿 大 消 費 品 安 全 法 》 設 立 的 專 頁 ︰
http://hc-sc.gc.ca/cps-spc/legislation/acts-lois/ccpsa-lcspc/index
-eng.php 。 商 號 亦 宜 向 加 拿 大 進 口 商 查 詢 , 務 求 符 合 所 需 規 定 。
查 詢
4.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682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陳 芷 嵐 代 行 )
2011 年 6 月 20 日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