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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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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111/2/20, EIC 111/4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40/2011 號

美 國 : 美 國 「 國 家 有 機 計 劃 」 下 含 有 有 機 成 分 的 紡 織 品 標 籤 規 定

美 國 農 業 部 ( 農 業 部 ) 於 2011 年 5 月 20 日 發 出 一 份 標 題 為 「 含 有 有 機 成 分 的 紡 織 品 標 籤 」 的 政 策 備 忘 錄 11-14 , 以 處 理 在 美 國 「 國 家 有 機 計 劃 」 (National Organic Program) 下 , 含 有 有 機 成 分 紡 織 品 的 標 籤 規 定 。 有 關 詳 情 , 請 參 閱 載 於 以 下 網 址 的 政 策 備 忘 錄 : http://www.ams.usda.gov/AMSv1.0/getfile?dDocName=STELPRDC5090967 。 此 最 新 的 政 策 備 忘 錄 取 代 於 2008 年 7 月 發 出 , 但 現 已 作 廢 的 「 國 家 有 機 計 劃 」 便 覽 , 該 便 覽 標 題 為 《 「 國 家 有 機 計 劃 」 規 例 下 的 紡 織 品 標 籤 》 。

詳 情

2. 美 國 《 1990 年 有 機 食 品 生 產 法 》 ( 《 有 機 食 品 生 產 法 》 ) (Organic Foods Production Act of 1990) 規 定 農 業 部 制 定 有 機 製 造 農 產 品 的 國 家 標 準 , 以 向 消 費 者 確 保 以 有 機 產 品 銷 售 的 農 產 品 , 均 達 到 一 致 和 統 一 的 標 準 。 根 據 農 業 部 的 指 示 , 「 國 家 有 機 計 劃 」 制 定 生 產 和 處 理 有 機 製 造 產 品 的 國 家 標 準 及 訂 立 有 機 認 證 計 劃 。 有 關 《 有 機 食 品 生 產 法 》 和 「 國 家 有 機 計 劃 」 的 詳 情 , 請 參 閱 以 下 網 址 : http://www.ams.usda.gov/AMSv1.0/ams.fetchTemplateData.do?template=TemplateA&navID=NationalOrganicProgram&leftNav=
NationalOrganicProgram&page=NOPNationalOrganicProgramHome&acct=AMSPW 。
 

3. 最 新 政 策 備 忘 錄 的 要 點 撮 述 如 下 :

  1. 雖 然 「 國 家 有 機 計 劃 」 規 例 不 包 括 紡 織 品 的 具 體 處 理 或 製 造 標 準 , 如 任 何 紡 織 品 的 生 產 完 全 符 合 「 國 家 有 機 計 劃 」 的 規 定 , 即 可 被 標 籤 為 「 國 家 有 機 計 劃 」 認 證 的 「 有 機 」 產 品 , 並 可 顯 示 農 業 部 的 有 機 印 章 ;
     

  2. 被 標 籤 為 「 有 機 」 的 紡 織 品 , 必 須 獲 得 第 三 方 認 證 機 構 的 認 證 , 而 此 類 紡 織 品 中 被 識 別 為 「 有 機 」 的 所 有 纖 維 , 必 須 根 據 「 國 家 有 機 計 劃 」 規 例 生 產 和 認 證 ; 以 及
     

  3. 按 照 「 全 球 有 機 紡 織 品 標 準 」 (Global Organic Textile Standard) 生 產 的 紡 織 品 , 可 在 美 國 作 為 「 有 機 」 產 品 出 售 , 但 不 可 提 述 「 國 家 有 機 計 劃 」 認 證 或 顯 示 農 業 部 的 有 機 印 章 。

4. 政 策 備 忘 錄 提 供 的 資 料 沒 有 取 代 其 他 美 國 聯 邦 和 州 法 律 的 規 定 。 除 「 國 家 有 機 計 劃 」 下 的 紡 織 品 標 籤 規 定 外 , 有 關 紡 織 品 仍 須 符 合 美 國 聯 邦 貿 易 委 員 會 的 規 定 。 有 關 美 國 聯 邦 貿 易 委 員 會 的 紡 織 品 標 籤 規 定 的 資 料 , 請 參 閱 以 下 網 址 : http://www.ftc.gov/os/statutes/textilejump.shtm.
 

5. 商 號 宜 向 美 國 進 口 商 查 詢 , 務 求 符 合 所 需 規 定 。

查 詢

6.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05 向 鄧 小 賢 女 士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周 恩 珊 代 行 )

2011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