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業 資 料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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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案 號 碼 : EIC 111/3/10/1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08/2011 號
美 國 :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多 層 木 地 板 的 反 傾 銷 行 動 : 有 關 以 低 於 公 平 價 格 出 售 的 初 步 裁 定
美 國 商 務 部 ( 商 務 部 ) 於 2011 年 5 月 26 日 在 聯 邦 登 記 冊 發 出 公 告 , 初 步 裁 定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多 層 木 地 板 正 在 或 很 有 可 能 以 低 於 公 平 價 格 在 美 國 出 售 , 而 發 現 的 加 權 平 均 傾 銷 差 價 為 0.00%-82.65% 。 商 務 部 將 在 其 作 出 初 步 裁 定 後 75 日 內 ( 即 約 於 2011 年 8 月 2 日 ) , 作 出 反 傾 銷 稅 的 最 終 裁 定 。 該 聯 邦 登 記 冊 公 告 可 於 以 下 網 址 瀏 覽 :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1-05-26/pdf/2011-13097.pdf 。 美 國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 已 於 2010 年 12 月 17 日 作 出 初 步 裁 定 , 認 為 有 合 理 跡 象 顯 示 進 口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多 層 木 地 板 對 美 國 本 土 工 業 造 成 或 威 脅 造 成 實 質 損 害 。
2.如 商 務 部 最 終 確 定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多 層 木 地 板 以 低 於 公 平 價 格 在 美 國 出 售 ,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在 商 務 部 作 出 最 終 裁 定 後 45 日 內 , 會 作 出 損 害 的 最 終 裁 定 , 以 決 定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多 層 木 地 板 進 口 有 否 對 美 國 本 土 工 業 造 成 或 威 脅 造 成 實 質 損 害 。
查 詢
3.如 商 號 涉 及 在 廣 東 省 出 口 有 關 產 品 , 可 聯 絡 廣 東 省 對 外 貿 易 經 濟 合 作 廳 進 出 口 公 平 貿 易 局 局 長 陳 立 鵬 ( 電 話 : 8620 3881 9913 ) 。 該 局 其 中 兩 項 職 能 包 括 負 責 承 辦 反 傾 銷 調 查 , 以 及 就 針 對 廣 東 省 出 口 商 品 的 反 傾 銷 調 查 , 指 導 和 協 調 廣 東 省 內 企 業 參 加 應 訴 和 相 關 的 工 作 。
4.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682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陳 芷 嵐 代 行 )
2011 年 5 月 27 日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