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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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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411/2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50/2011 號

阿 根 廷 : 非 自 動 進 口 許 可 證 規 定

阿 根 廷 政 府 制 定 了 一 套 全 面 的 非 自 動 進 口 許 可 證 系 統 , 涵 蓋 一 系 列 產 品 , 包 括 紡 織 品 及 成 衣 、 行 李 箱 、 手 袋 、 鞋 履 、 家 居 用 品 、 機 械 及 工 具 、 輪 胎 及 喉 管 、 汽 車 配 件 、 紙 品 、 單 車 、 玩 具 、 電 單 車 , 以 及 雜 項 製 品 等 , 並 不 時 修 訂 有 關 產 品 清 單 。 而 本 署 曾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234/2007 號 (2007 年 6 月 12 日 ) 、 第 394/2007 號 (2007 年 10 月 26 日 ) 、 第 622/2008 號 (2008 年 12 月 10 日 ) 、 第 297/2009 號 (2009 年 6 月 9 日 ) 、 第 581/2009 號 (2009 年 11 月 16 日 ) 和 第 134/2010 號 (2010 年 3 月 25 日 ) , 通 知 商 號 有 關 改 動 。

2.阿 根 廷 政 府 於 2011 年 2 月 發 出 一 項 決 議 ( 第 45/2011 號 ) , 宣 布 對 現 有 的 非 自 動 進 口 許 可 證 系 統 進 行 若 干 修 訂 。 該 決 議 ( 西 班 牙 文 ) 載 於 :
http://infoleg.mecon.gov.ar/infolegInternet/anexos/175000-179999/
179202/norma.htm 。

3.部 分 主 要 條 文 概 述 如 下 :

  • a.由 2011 年 3 月 7 日 起 , 下 列 產 品 將 受 非 自 動 進 口 許 可 證 規 定 所 規 管 :
貨 物 名 稱 南 方 共 同 市 場 (MERCOSUR) 通 用 名 目 分 類 (NCM) 編 號
電 動 機 械 及 設 備
8521.90.90
8527.91.90 ( 只 限 功 率 的 均 方 根 值 (RMS) 超 過 60 瓦 (W) 者 )
電 單 車
8711.10.00
8711.20.10
8711.20.20
8711.20.90
8711.30.00
8711.40.00
8711.50.00
金 屬 製 品
7217.30.9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7219.34.00
7306.40.0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7306.61.0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7307.23.00
7307.29.00 ( 已 開 螺 紋 孔 除 外 )
7307.91.00
7307.93.0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7312.10.90
7326.90.90
7615.19.00 ( 只 限 非 用 電 力 發 熱 的 中 央 暖 氣 系 統 散 熱 器 )
8202.91.0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8403.10.10
8426.19.00
8481.10.0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8481.20.9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8481.80.99
8483.40.10
9405.40.10
布 料
5208.22.0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5208.39.0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5208.59.9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5209.12.0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5211.43.00
5407.20.0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5407.72.0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5407.91.00
5407.92.00
5407.93.00
5407.94.00
5509.41.00
5509.42.00
5509.59.00
5509.62.00
5513.12.0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5515.11.00
5515.19.00
5515.21.00
5516.22.00
6005.33.00
6005.34.00
6005.41.00
6005.42.00
6005.43.00
6005.44.00
6006.24.00 ( 未 經 橡 膠 處 理 和 不 具 彈 性 的 印 花 布 除 外 )
6006.44.00
雜 項 產 品
2916.32.10
2929.10.21
2929.10.29
3902.10.20
3902.30.00
3919.10.00 ( 只 限 印 刷 品 )
3920.20.19 ( 只 限 印 刷 品 )
3920.49.00 ( 只 限 印 刷 品 )
3920.51.00
4810.13.89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4810.13.9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4810.19.89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4810.19.9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4819.20.00 ( 只 限 經 印 刷 盒 )
4819.50.00 ( 只 限 印 刷 品 )
4821.10.00 ( 只 限 自 動 黏 貼 者 )
6506.10.0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6911.10.10
6911.10.90
6911.90.00
6912.00.00
7013.22.00
7013.28.00
7013.33.00
7013.37.00
7013.41.00
7013.42.10
7013.42.90
7013.49.00
7013.91.10
7013.91.90
7013.99.00
7308.90.9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7318.21.00 ( 只 限 彈 簧 墊 圈 )
7408.11.00
8205.59.00 ( 鏝 刀 除 外 )
8207.30.00
8207.40.1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8305.20.00
8414.59.9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8418.69.31
8433.59.90
8450.20.9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8471.30.12
8471.30.19
8471.30.90
8472.90.40 ( 只 限 鑽 機 和 釘 書 機 )
8480.10.00
8480.20.00
8480.30.00
8480.41.00
8480.49.10
8480.49.90
8480.50.00
8480.60.00
8480.71.00
8480.79.00
8482.20.10
8501.40.19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8502.13.19
8502.39.00
8517.12.31
8525.80.29
8527.13.90
8527.21.90 ( 可 拆 板 面 者 除 外 )
8527.29.00 ( 可 拆 板 面 者 除 外 )
8528.41.10
8528.41.20
8528.51.10
8528.51.20
8536.50.90
8714.19.0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8714.91.0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8714.92.0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8714.95.00
8714.99.9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9405.91.00
9405.99.00
9505.10.00 ( 只 限 聖 誕 樹 )
9606.21.00
鋼 / 鐵 螺 絲 帽
7318.16.00 ( 不 銹 鋼 者 除 外 )
汽 車 配 件
4016.99.9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7007.11.0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7007.21.0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7009.10.00
7014.00.00
8409.91.11
8409.91.16
8409.91.20
8409.91.90
8413.50.90
8413.70.8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8413.70.9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8414.90.2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8481.10.0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8483.10.10
8483.10.90
8483.30.20
8483.40.90 ( 只 限 齒 輪 )
8484.10.00
8484.20.00
8507.20.90
8511.30.20 ( 只 限 電 單 車 引 擎 用 者 )
8511.40.00
8511.50.10 ( 只 限 交 流 發 電 機 )
8511.80.10
8511.80.3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8511.80.90 ( 只 限 電 單 車 引 擎 用 器 件 )
8512.20.11 ( 只 限 用 於 汽 車 的 類 別 )
8512.20.22 ( 只 限 用 於 汽 車 的 類 別 )
8512.20.23 ( 只 限 用 於 汽 車 的 類 別 )
8518.29.90 ( 只 限 用 於 汽 車 的 類 別 )
8544.30.00
8708.29.99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8708.30.9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8708.50.99
8708.70.9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8708.80.00
8708.91.00 ( 只 限 散 熱 器 )
8708.94.9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8708.99.9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8716.90.9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9032.89.11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9401.90.90 ( 只 限 若 干 產 品 )
汽 車
8703.24.10
8703.24.90
8703.33.10
8703.33.90
  • b.非 自 動 進 口 許 可 證 系 統 適 用 於 分 體 式 系 統 空 調 機 ( 屬 通 用 名 目 分 類 編 號 8415.90.00 ) 的 蒸 發 器 ( 內 置 ) 和 冷 凝 器 ( 外 置 ) ; 而 有 關 的 空 調 機 , 其 製 冷 量 不 超 過 每 小 時 30,000 英 制 熱 量 單 位 (BTU/hour) ; 以 及
  • c..在 2011 年 3 月 7 日 已 進 入 阿 根 廷 海 關 範 圍 或 正 轉 口 往 阿 根 廷 的 上 述 付 運 產 品 , 可 獲 豁 免 遵 守 上 述 的 許 可 證 規 定 。 如 進 口 商 在 2011 年 5 月 6 日 或 之 前 , 並 未 就 前 述 產 品 遞 交 進 口 許 可 證 申 請 , 則 有 關 豁 免 將 會 失 效 。

4.有 關 上 述 安 排 和 涵 蓋 產 品 的 詳 情 , 商 號 宜 向 其 阿 根 廷 進 口 商 查 詢 和 / 或 參 閱 上 述 的 阿 根 廷 政 府 決 議 。

查 詢

5.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05 向 鄧 小 賢 女 士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周 恩 珊 代 行 )

2011 年 3 月 7 日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