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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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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191/4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672/2008 號

加 拿 大 : 安 大 略 省 規 例 218/01 ( 軟 墊 和 填 料 類 製 品 ) 對 夾 墊 內 衣 和 成 衣 製 品 的 肩 墊 及 裝 飾 帶 的 若 干 豁 免

加 拿 大 技 術 標 準 及 安 全 局 ( Technical Standards and Safety Authority ) 最 近 修 訂 加 拿 大 《 技 術 標 準 及 安 全 法 2000 》 ( Technical Standards and Safety Act, 2000 ) 下 的 安 大 略 省 規 例 218/01 ( 軟 墊 和 填 料 類 製 品 ) ( Ontario Regulation 218/01 (Upholstered and Stuffed Articles) ) 。 有 關 人 士 可 參 閱 載 於 本 通 告 英 文 版 的 附 件 (pdf 格 式 ) 或 該 局 網 站
http://www.tssa.org/CorpLibrary/ArticleFileMain.asp?Instance=136&ID=2380B9F41E0446BBBC28DAAA5E0F9229 , 查 詢 詳 情 。

  1. 根 據 該 修 訂 規 例 而 新 增 的 第 2(2)(e) 和 2(2)(f) 條 , 從 事 製 造 或 銷 售 夾 墊 內 衣 和 成 衣 製 品 的 肩 墊 及 裝 飾 帶 , 和 配 有 肩 墊 或 / 和 裝 飾 帶 的 成 衣 製 品 , 但 只 適 用 於 肩 墊 或 / 和 裝 飾 帶 的 人 士 , 可 獲 安 大 略 省 規 例 218/01 ( 軟 墊 和 填 料 類 製 品 ) 下 若 干 規 例 的 豁 免 , 包 括 第 3(1) 條 ─ 領 備 許 可 證 、 第 5 條 ─ 標 籤 規 定 、 第 6 條 ─ 禁 售 無 標 籤 製 品 和 第 8 條 ─ 禁 售 若 干 製 品 。
     
  2. 商 號 宜 向 加 拿 大 進 口 商 作 進 一 步 查 詢 , 務 求 符 合 所 須 規 定 。

查 詢

  1.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682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周 恩 珊 代 行 )

2008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