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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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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111/2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09/2003 號

美 國 : 適 用 於 貿 易 伙 伴 的 生 物 恐 怖 主 義
貿 易 法 暫 定 程 序 的 修 訂 版

本 署 曾 於 2003 年 12 月 17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07/2003 號 。 其 後 , 美 國 海 關 及 邊 境 保 護 局 修 訂 一 份 於 12 月 初 發 出 , 名 為 " 適 用 於 貿 易 伙 伴 的 生 物 恐 怖 主 義 貿 易 法 暫 定 程 序 " ( Interim Bioterrorism Trade Act (BTA) Procedures for Trade Partners ) 的 文 件 ( 請 參 閱 2003 年 12 月 8 日 發 出 的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299/2003 號 ) 。 在 最 新 的 修 訂 當 中 , 美 國 海 關 及 邊 境 保 護 局 清 楚 列 出 生 物 恐 怖 主 義 貿 易 法 的 預 先 通 知 通 報 規 定 會 在 八 個 月 內 分 四 個 階 段 逐 步 執 行 , 並 開 列 每 個 階 段 的 執 行 時 間 表 。 該 修 訂 的 文 件 已 載 於 網 頁 http://www.customs.gov/ImageCache/cgov/content/import/commericial_5fenforcement/
bioterrorism/bta_5fprocedures_2edoc/v2/bta_5fprocedures.doc

查 詢

2.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03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謝 婉 萍 代 行 )

2003 年 12 月 18 日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