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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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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111/2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03/2003 號

美 國 : 公 布 有 關 生 物 恐 怖 主 義 貿 易 法 遵 行
進 口 食 品 規 定 的 過 渡 政 策

本 署 曾 於 2003 年 12 月 8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299/2003 號 。 其 後 , 美 國 食 品 和 藥 物 管 理 局 與 海 關 及 邊 境 保 護 局 在 2003 年 12 月 11 日 發 出 一 份 遵 行 政 策 指 引 (compliance policy guide) , 說 明 他 們 會 按 照 生 物 恐 怖 主 義 貿 易 法 (Bioterrorism Act) 加 強 食 品 安 全 , 而 同 時 維 持 進 口 食 品 供 應 不 受 影 響 的 策 略 。 該 政 策 指 引 副 本 載 於 本 通 告 英 文 版 附 件 A , 商 號 亦 可 在 以 下 網 址 瀏 覽 : http://www.cfsan.fda.gov/~pn/cpgpn.html

2. 此 外 , 食 品 和 藥 物 管 理 局 在 其 網 頁 刊 載 有 關 食 品 設 施 註 冊 的 常 見 問 題 。 該 文 件 副 本 載 於 本 通 告 英 文 版 附 件 B , 商 號 亦 可 在 以 下 網 址 瀏 覽 : http://www.cfsan.fda.gov/~dms/ffreguid.html#fn1

詳 情

 

遵 行 規 定 指 引 文 件

3. 雖 然 有 關 食 品 設 施 註 冊 和 食 品 進 口 預 先 通 知 的 暫 定 最 終 規 則 (interim final rules) 在 2003 年 12 月 12 日 ( 美 國 時 間 ) 經 已 生 效 , 但 食 品 和 藥 物 管 理 局 與 海 關 及 邊 境 保 護 局 期 望 有 關 人 士 本 着 " 誠 實 " 原 則 遵 行 規 定 。 遵 行 規 定 指 引 文 件 指 出 , 該 兩 個 部 門 在 暫 定 最 終 規 則 生 效 日 期 後 首 8 個 月 , 主 要 着 重 於 教 育 受 影 響 的 商 號 和 人 士 :

  1. 如 付 運 食 品 為 下 文 (b) 項 所 述 以 外 的 食 品 , 該 兩 個 部 門 最 初 會 採 用 溝 通 和 教 育 的 方 式 , 其 後 才 逐 漸 加 重 刑 罰 至 處 以 民 事 罰 款 , 最 終 會 拒 絕 付 運 食 品 入 境 , 務 求 預 先 通 知 的 規 定 獲 得 遵 行 。 這 一 逐 步 實 施 階 段 (phase-in period) 會 在 2004 年 8 月 12 日 結 束 。 在 此 期 間 , 美 國 食 品 和 藥 物 管 理 局 與 海 關 及 邊 境 保 護 局 一 般 只 會 對 重 複 、 公 然 和 其 他 嚴 重 違 規 的 情 況 , 採 取 民 事 罰 款 和 拒 絕 食 品 入 境 的 措 施 。 詳 情 請 參 閱 附 件 A 表 1 。
     

  2. 至 於 個 別 人 士 以 郵 寄 、 攜 帶 或 隨 身 行 李 形 式 進 口 美 國 而 並 非 供 個 人 使 用 的 食 品 , 指 引 文 件 清 楚 註 明 , 在 2004 年 8 月 12 日 前 , 即 使 商 號 沒 有 提 交 預 先 通 知 或 所 提 交 的 預 先 通 知 資 料 不 足 , 食 品 和 藥 物 管 理 局 與 海 關 及 邊 境 保 護 局 會 繼 續 教 育 商 號 , 一 般 都 不 會 拒 絕 有 關 食 品 入 境 。 詳 情 請 參 閱 附 件 A 表 2 和 3 。

常 見 問 題 文 件

4. 此 文 件 載 列 關 於 食 品 設 施 註 冊 的 常 見 問 題 。 商 號 請 留 意 問 題 13 、 14 和 21 , 該 等 問 題 澄 清 了 保 存 食 品 設 施 的 定 義 , 以 及 美 國 代 理 商 對 海 外 設 施 的 責 任 。

查 詢

 

5.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403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謝 婉 萍 代 行 )

2003 年 12 月 12 日



註 :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