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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 FRCP 1000/2/1
執 事 先 生 :
產 地 來 源 證 通 告 第 4/2020 號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471/2020 號
《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 ( 《 安 排 》 )
《 貨 物 貿 易 協 議 》 ( 《 協 議 》 )
要 求 修 訂 《 安 排 》 原 產 地 標 準
引 言
本 通 告 公 佈 在 《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 ( 《 安 排 》 ) 的 《 貨 物 貿 易 協 議 》 ( 《 協 議 》 ) 下 , 經 內 地 與 香 港 原 產 地 標 準 磋 商 後 所 修 訂 的 一 項 產 品 原 產 地 標 準 。
《 安 排 》 原 產 地 標 準 的 修 訂
2.在 《 協 議 》 下 , 所 有 在 香 港 生 產 及 符 合 《 安 排 》 原 產 地 規 則 的 貨 物 , 可 以 享 受 零 關 稅 優 惠 進 口 內 地 1 。 如 工 業 貿 易 署 ( 本 署 ) 於 2019 年 12 月 6 日 發 出 的 產 地 來 源 證 通 告 第 14/2019 所 述 , 若 生 產 商 因 生 產 技 術 改 進 或 其 他 原 因 需 要 對 《 安 排 》 原 產 地 標 準 作 出 修 訂 的 訴 求 , 可 按 其 需 要 提 出 修 訂 建 議 及 提 供 相 關 資 料 。 《 協 議 》 下 設 立 的 原 產 地 規 則 工 作 組 會 根 據 內 地 與 香 港 商 定 的 機 制 和 時 間 安 排 , 就 原 產 地 標 準 修 訂 建 議 舉 行 磋 商 。
3.根 據 2020 年 第 一 次 原 產 地 標 準 磋 商 結 果 , 由 2020 年 7 月 1 日 起 , 一 個 內 地 稅 則 號 列 的 產 品 原 產 地 標 準 將 會 作 出 修 訂 。 有 關 產 品 經 修 訂 後 的 《 安 排 》 原 產 地 標 準 , 請 參 閱 附 件 ( pdf 格 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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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張 嘉 敏 代 行 )
2020 年 6 月 18 日
1 不 包 括 內 地 有 關 法 規 、 規 章 禁 止 進 口 的 和 履 行 國 際 公 約 而 禁 止 進 口 的 貨 物 , 以 及 內 地 在 有 關 國 際 協 議 中 作 出 特 殊 承 諾 的 產 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