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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聞 公 報

香 港 與 新 西 蘭 舉 行 第 四 次 緊 密 經 貿 合 作 協 定 聯 合 委 員 會 會 議 ( 附 圖 )
2022 年 5 月 5 日 ( 星 期 四 )

香 港 與 新 西 蘭 就 《 緊 密 經 貿 合 作 協 定 》 ( 《 協 定 》 ) 下 成 立 的 聯 合 委 員 會 今 日 ( 五 月 五 日 ) 以 視 像 形 式 完 成 舉 行 第 四 次 會 議 。

與 會 者 同 意 《 協 定 》 自 二 ○ 一 一 年 一 月 生 效 以 來 , 一 直 運 作 順 暢 和 有 效 。 透 過 全 面 撤 銷 貨 物 貿 易 方 面 徵 收 的 關 稅 , 以 及 作 出 廣 泛 的 服 務 貿 易 開 放 承 諾 , 涵 蓋 商 業 及 專 業 服 務 、 通 訊 服 務 、 金 融 服 務 、 運 輸 服 務 等 行 業 , 《 協 定 》 為 兩 地 商 界 進 入 對 方 市 場 帶 來 更 佳 機 會 和 保 障 。

會 議 上 , 雙 方 亦 就 加 強 合 作 交 流 意 見 , 以 期 紓 緩 2019 冠 狀 病 毒 病 疫 情 的 影 響 和 為 疫 後 復 蘇 做 準 備 。

會 議 由 署 理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何 兆 康 與 新 西 蘭 外 交 貿 易 部 貿 易 政 策 參 與 和 實 施 組 組 長 Greg Andrews 共 同 主 持 。

為 加 強 香 港 和 新 西 蘭 在 《 協 定 》 下 的 合 作 , 雙 方 在 會 議 上 簽 訂 三 項 實 施 安 排 , 就 原 產 地 規 則 、 衞 生 與 植 物 衞 生 措 施 和 政 府 採 購 方 面 , 促 進 現 行 的 合 作 和 溝 通 。

香 港 和 新 西 蘭 亦 原 則 上 同 意 根 據 《 協 定 》 內 最 惠 國 待 遇 條 文 , 更 新 服 務 貿 易 承 諾 。 根 據 該 條 文 , 各 方 的 服 務 提 供 者 均 可 受 惠 於 另 一 方 日 後 與 其 他 貿 易 伙 伴 締 結 的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 自 貿 協 定 ) 中 所 作 出 的 進 一 步 開 放 服 務 貿 易 承 諾 。 雙 方 將 繼 續 緊 密 合 作 , 以 期 在 會 議 後 盡 快 公 布 所 涉 及 的 服 務 行 業 的 細 節 。 有 關 的 更 新 承 諾 有 助 推 動 貿 易 和 投 資 流 動 , 為 香 港 和 新 西 蘭 的 業 界 和 投 資 者 在 疫 後 經 濟 復 蘇 帶 來 更 多 機 會 。

何 兆 康 說 : 「 新 西 蘭 是 香 港 重 要 的 貿 易 伙 伴 , 亦 是 首 個 與 香 港 建 立 自 貿 協 定 的 外 地 經 濟 體 。 《 協 定 》 自 二 ○ 一 一 年 實 施 以 來 , 香 港 和 新 西 蘭 的 雙 邊 貨 物 貿 易 額 增 長 18% , 至 二 ○ 二 一 年 達 97 億 元 。 」

他 說 : 「 保 護 主 義 抬 頭 , 加 上 疫 情 的 影 響 , 使 環 球 貿 易 的 環 境 更 為 不 確 定 。 雖 然 如 此 , 《 協 定 》 印 證 雙 方 在 堅 守 自 由 開 放 的 貿 易 和 投 資 原 則 方 面 的 決 心 。 我 們 期 待 與 新 西 蘭 緊 密 合 作 , 強 化 經 貿 與 投 資 聯 繫 。 」

鑑 於 新 西 蘭 是 《 區 域 全 面 經 濟 伙 伴 關 係 協 定 》 其 中 成 員 , 雙 方 亦 就 香 港 申 請 加 入 該 協 定 進 行 交 流 。 香 港 重 申 已 作 好 準 備 與 該 協 定 成 員 開 展 實 質 性 討 論 , 及 其 加 入 可 為 香 港 與 該 協 定 成 員 帶 來 互 利 共 贏 。 雙 方 會 就 此 繼 續 保 持 溝 通 。

香 港 至 今 已 經 與 二 十 個 經 濟 體 簽 訂 八 份 自 貿 協 定 , 包 括 內 地 、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十 個 東 南 亞 國 家 聯 盟 成 員 國 、 澳 洲 、 智 利 、 四 個 歐 洲 自 由 貿 易 聯 盟 國 家 、 格 魯 吉 亞 和 新 西 蘭 , 全 部 協 定 已 經 生 效 。

香 港 和 新 西 蘭 在 今 日 ( 五 月 五 日 ) 舉 行 的 《 緊 密 經 貿 合 作 協 定 》 下 的 聯 合 委 員 會 視 像 會 議 上 簽 訂 三 份 實 施 安 排 , 就 原 產 地 規 則 、 衞 生 與 植 物 衞 生 措 施 和 政 府 採 購 方 面 , 促 進 現 行 的 合 作 和 溝 通 。 圖 示 署 理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何 兆 康 簽 署 實 施 安 排 。 香 港 和 新 西 蘭 在 今 日 ( 五 月 五 日 ) 舉 行 的 《 緊 密 經 貿 合 作 協 定 》 下 的 聯 合 委 員 會 視 像 會 議 上 簽 訂 三 份 實 施 安 排 , 就 原 產 地 規 則 、 衞 生 與 植 物 衞 生 措 施 和 政 府 採 購 方 面 , 促 進 現 行 的 合 作 和 溝 通 。 圖 示 署 理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何 兆 康 簽 署 實 施 安 排 。
署 理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何 兆 康 ( 右 二 ) 與 新 西 蘭 外 交 貿 易 部 貿 易 政 策 參 與 和 實 施 組 組 長 Greg Andrews ( 左 二 ) 在 今 日 ( 五 月 五 日 ) 舉 行 的 《 緊 密 經 貿 合 作 協 定 》 下 的 聯 合 委 員 會 視 像 會 議 上 , 簽 訂 三 份 實 施 安 排 , 就 原 產 地 規 則 、 衞 生 與 植 物 衞 生 措 施 和 政 府 採 購 方 面 , 促 進 現 行 的 合 作 和 溝 通 。 署 理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何 兆 康 ( 右 二 ) 與 新 西 蘭 外 交 貿 易 部 貿 易 政 策 參 與 和 實 施 組 組 長 Greg Andrews ( 左 二 ) 在 今 日 ( 五 月 五 日 ) 舉 行 的 《 緊 密 經 貿 合 作 協 定 》 下 的 聯 合 委 員 會 視 像 會 議 上 , 簽 訂 三 份 實 施 安 排 , 就 原 產 地 規 則 、 衞 生 與 植 物 衞 生 措 施 和 政 府 採 購 方 面 , 促 進 現 行 的 合 作 和 溝 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