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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聞 公 報

香 港 與 格 魯 吉 亞 簽 訂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2018 年 6 月 28 日 ( 星 期 四 )

香 港 與 格 魯 吉 亞 今 日 ( 六 月 二 十 八 日 ) 簽 訂 《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 ( 《 自 貿 協 定 》 ) , 不 但 為 港 商 進 入 格 魯 吉 亞 市 場 提 供 法 律 保 障 及 更 佳 的 准 入 條 件 , 並 將 加 強 兩 個 經 濟 體 之 間 的 貿 易 和 投 資 流 動 。

商 務 及 經 濟 發 展 局 局 長 邱 騰 華 與 格 魯 吉 亞 經 濟 與 可 持 續 發 展 部 副 部 長 Genadi Arveladze 於 今 日 在 香 港 舉 行 的 「 一 帶 一 路 高 峰 論 壇 」 上 簽 署 了 《 自 貿 協 定 》 。

邱 騰 華 說 : 「 這 是 香 港 與 高 加 索 地 區 國 家 締 結 的 首 份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 格 魯 吉 亞 是 香 港 在 高 加 索 地 區 的 一 個 緊 密 貿 易 夥 伴 , 亦 是 一 個 極 具 發 展 潛 力 的 新 興 市 場 。 《 自 貿 協 定 》 的 涵 蓋 範 圍 全 面 , 包 括 貨 物 貿 易 、 服 務 貿 易 、 投 資 、 爭 端 解 決 機 制 及 其 他 相 關 範 疇 , 能 為 兩 地 提 供 有 效 平 台 , 推 動 雙 邊 經 貿 關 係 進 入 一 個 新 台 階 , 有 助 港 商 開 拓 格 魯 吉 亞 和 『 一 帶 一 路 』 倡 議 所 涵 蓋 的 高 加 索 地 區 的 市 場 。 」

他 說 : 「 我 們 的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網 絡 擴 展 至 歐 亞 地 區 , 將 有 利 鞏 固 香 港 作 為 國 際 貿 易 、 商 業 和 金 融 樞 紐 的 地 位 , 以 及 作 為 內 地 與 我 們 其 他 貿 易 夥 伴 的 門 戶 的 角 色 。 」

以 下 是 《 自 貿 協 定 》 的 主 要 內 容 :

  • 貨 物 貿 易 方 面 , 在 《 自 貿 協 定 》 生 效 後 , 格 魯 吉 亞 將 對 香 港 原 產 貨 物 撤 銷 佔 其 百 分 之 九 十 六 點 六 關 稅 稅 目 的 進 口 關 稅 。
  • 服 務 貿 易 方 面 , 《 自 貿 協 定 》 為 香 港 具 有 傳 統 優 勢 或 具 發 展 潛 力 的 服 務 行 業 打 開 市 場 大 門 。 受 惠 行 業 包 括 金 融 服 務 、 電 訊 服 務 、 各 種 商 業 服 務 、 批 發 及 零 售 服 務 、 仲 裁 服 務 、 視 聽 服 務 、 建 造 及 相 關 工 程 服 務 、 環 境 服 務 、 各 種 運 輸 服 務 以 及 印 刷 和 出 版 服 務 。
  • 在 非 服 務 行 業 的 投 資 方 面 , 格 魯 吉 亞 承 諾 給 予 香 港 投 資 者 的 待 遇 和 其 他 保 障 , 將 不 遜 於 其 本 地 投 資 者 。 此 承 諾 可 以 加 強 投 資 者 信 心 , 促 進 香 港 與 格 魯 吉 亞 之 間 的 雙 向 投 資 流 動 。

《 自 貿 協 定 》 亦 包 含 其 他 條 文 , 以 確 保 有 效 保 護 知 識 產 權 , 促 進 競 爭 , 以 及 加 強 環 境 保 護 。 香 港 與 格 魯 吉 亞 亦 同 意 建 立 一 套 具 透 明 度 的 機 制 , 供 雙 方 磋 商 和 解 決 《 自 貿 協 定 》 下 可 能 出 現 的 爭 端 。

《 自 貿 協 定 》 將 於 雙 方 完 成 必 要 程 序 後 生 效 。

二 ○ 一 七 年 香 港 與 格 魯 吉 亞 的 貨 物 貿 易 總 額 為 三 億 二 千 萬 港 元 。 在 二 ○ 一 七 年 香 港 貨 物 貿 易 夥 伴 中 , 格 魯 吉 亞 排 名 第 一 百 二 十 一 。 香 港 在 二 ○ 一 六 年 則 是 格 魯 吉 亞 的 第 二 十 六 大 貨 物 貿 易 夥 伴 。

《 自 貿 協 定 》 全 文 將 上 載 至 工 業 貿 易 署 網 頁 ( www.tid.gov.hk ) 。

香 港 與 格 魯 吉 亞 今 日 ( 六 月 二 十 八 日 ) 在 「 一 帶 一 路 高 峰 論 壇 」 上 簽 訂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 論 壇 在 香 港 舉 行 。 圖 示 商 務 及 經 濟 發 展 局 局 長 邱 騰 華 ( 右 ) 和 格 魯 吉 亞 經 濟 與 可 持 續 發 展 部 副 部 長 Genadi Arveladze ( 左 ) 在 儀 式 上 交 換 已 簽 訂 的 文 本 。
 
商 務 及 經 濟 發 展 局 局 長 邱 騰 華 ( 右 二 ) 和 格 魯 吉 亞 經 濟 與 可 持 續 發 展 部 副 部 長 Genadi Arveladze ( 左 二 ) 今 日 ( 六 月 二 十 八 日 ) 在 「 一 帶 一 路 高 峰 論 壇 」 上 簽 署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後 舉 行 雙 邊 會 議 , 論 壇 在 香 港 舉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