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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聞 公 報

2017 CEPA 宣 講 會 今 日 舉 行
2017 年 9 月 27 日 ( 星 期 三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和 國 家 商 務 部 今 日 ( 九 月 二 十 七 日 ) 合 辦 2017 《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 ( CEPA ) 宣 講 會 , 向 業 界 介 紹 於 二 ○ 一 七 年 六 月 二 十 八 日 在 CEPA 框 架 下 簽 署 的 《 投 資 協 議 》 及 《 經 濟 技 術 合 作 協 議 》 。 作 為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成 立 二 十 周 年 的 慶 祝 活 動 之 一 , 宣 講 會 同 時 回 顧 了 CEPA 過 去 在 促 進 內 地 與 香 港 的 經 貿 關 係 的 發 展 , 以 及 CEPA 措 施 在 不 同 領 域 的 落 實 情 況 。

商 務 及 經 濟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商 及 旅 遊 ) 容 偉 雄 和 國 家 商 務 部 台 港 澳 司 司 長 孫 彤 出 席 宣 講 會 並 致 辭 。

宣 講 會 上 , 約 30 位 中 央 部 委 及 特 區 政 府 的 代 表 向 香 港 工 商 界 介 紹 CEPA 的 內 容 、 落 實 安 排 、 申 請 優 惠 措 施 的 條 件 和 程 序 , 並 即 場 解 答 業 界 的 提 問 。 三 位 分 別 從 事 服 務 業 和 製 造 業 的 本 地 業 界 代 表 分 享 了 他 們 利 用 CEPA 的 優 惠 措 施 把 香 港 的 優 質 服 務 和 產 品 引 入 內 地 市 場 的 成 功 經 驗 。

宣 講 會 包 含 專 題 討 論 環 節 , 涉 及 金 融 ( 銀 行 、 保 險 及 證 券 ) 、 會 計 、 創 新 科 技 合 作 、 檢 驗 分 析 與 貨 物 檢 驗 ( 包 括 質 量 監 督 檢 驗 檢 疫 ) 、 旅 遊 、 製 造 業 、 視 聽 ( 電 影 ) 、 文 化 與 娛 樂 、 法 律 和 爭 議 解 決 合 作 、 建 築 及 工 程 、 醫 療 ( 包 括 中 醫 藥 ) 、 知 識 產 權 及 商 標 , 以 及 會 議 展 覽 。

內 地 與 香 港 自 二 ○ ○ 三 年 簽 署 CEPA 後 , 至 今 已 在 CEPA 框 架 下 簽 署 共 十 份 補 充 協 議 和 四 份 子 協 議 , 包 括 新 簽 訂 的 《 投 資 協 議 》 和 《 經 濟 技 術 合 作 協 議 》 。 國 家 「 十 三 五 」 規 劃 提 出 要 加 大 內 地 對 香 港 開 放 的 力 度 , 推 動 CEPA 升 級 。 兩 份 新 協 議 令 CEPA 成 為 一 份 更 全 面 的 現 代 化 自 由 貿 易 協 議 , 涵 蓋 貨 物 貿 易 、 服 務 貿 易 、 投 資 , 以 及 經 濟 技 術 合 作 四 個 重 要 支 柱 。 《 投 資 協 議 》 由 二 ○ 一 八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實 施 , 而 《 經 濟 技 術 合 作 協 議 》 則 在 簽 署 之 日 生 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