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範本路徑
跳至主要內容  跳至搜索  跳至主菜單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與 秘 魯 的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諮 詢 文 件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 特 區 政 府 ) 於 2022 年 11 月 16 日 宣 布 , 香 港 將 與 秘 魯 展 開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 自 貿 協 定 ) ( 註 1 ) 談 判 。 為 了 協 助 特 區 政 府 制 訂 談 判 的 策 略 及 立 場 , 現 誠 邀 各 界 提 供 意 見 及 建 議 。

背 景

2.香 港 迄 今 已 分 別 與 中 國 內 地 、 新 西 蘭 、 歐 洲 自 由 貿 易 聯 盟 成 員 國 ( 即 冰 島 、 列 支 敦 士 登 、 挪 威 和 瑞 士 ) 、 智 利 、 澳 門 、 東 南 亞 國 家 聯 盟 ( 東 盟 ) ( 註 2 ) 、 格 魯 吉 亞 及 澳 洲 簽 訂 八 份 自 貿 協 定 。 我 們 正 積 極 尋 求 加 入 「 區 域 全 面 經 濟 伙 伴 關 係 協 定 」 ( 註 3 ) , 並 與 其 他 自 貿 協 定 或 投 資 協 定 對 象 展 開 探 索 性 討 論 。

與 秘 魯 的 雙 邊 關 係

3.秘 魯 是 香 港 在 拉 丁 美 洲 的 重 要 貿 易 伙 伴 , 亦 是 一 個 極 具 潛 力 的 新 興 市 場 。 2021 年 , 秘 魯 是 香 港 在 拉 丁 美 洲 的 第 五 大 貨 物 貿 易 伙 伴 , 兩 地 的 雙 邊 貨 物 貿 易 額 為 71 億 港 元 。 在 2017 年 至 2021 年 間 , 雙 邊 貨 物 貿 易 年 均 增 長 率 為 12.2% 。 此 外 , 秘 魯 亦 是 太 平 洋 聯 盟 ( 註 4 ) 的 成 員 之 一 。 香 港 亦 一 直 與 太 平 洋 聯 盟 進 行 探 討 , 開 展 自 貿 協 定 討 論 。

自 貿 協 定 的 範 疇

4.與 秘 魯 的 自 貿 協 定 談 判 預 期 包 括 以 下 範 疇 -

  1. 撤 銷 或 削 減 關 稅 ;
  2. 減 少 非 關 稅 壁 壘 ( 註 5 ) ;
  3. 優 惠 產 地 來 源 規 則 ;
  4. 簡 便 的 清 關 程 序 ;
  5. 服 務 貿 易 市 場 准 入 ;
  6. 投 資 的 市 場 准 入 及 待 遇 ;
  7. 其 他 範 疇 如 電 子 商 貿 、 政 府 採 購 、 知 識 產 權 、 競 爭 、 合 作 及 中 小 企 ; 以 及
  8. 法 律 和 制 度 安 排 , 包 括 自 貿 協 定 下 的 爭 端 解 決 機 制 。

關 稅

5.香 港 對 任 何 進 口 貨 品 均 沒 有 徵 收 關 稅 。 秘 魯 的 平 均 適 用 關 稅 率 為 2.4% ( 註 6 ) 。 在 自 貿 協 定 談 判 中 , 我 們 將 尋 求 秘 魯 儘 早 撤 銷 或 削 減 對 香 港 原 產 貨 品 的 關 稅 。

徵 詢 意 見 : 我 們 歡 迎 各 界 人 士 , 就 香 港 在 自 貿 協 定 的 關 稅 談 判 中 , 應 聚 焦 的 貨 品 提 供 意 見 。

產 地 來 源 規 則

6.適 用 於 香 港 本 地 出 口 貨 品 的 現 行 產 地 來 源 規 則 , 主 要 以 「 最 後 實 質 性 轉 變 」 ( 註 7 ) 標 準 作 為 依 據 , 並 用 於 非 優 惠 用 途 。 為 確 保 只 有 香 港 和 秘 魯 的 原 產 貨 品 能 夠 受 惠 於 自 貿 協 定 的 優 惠 關 稅 稅 率 , 雙 方 需 要 商 定 一 套 產 地 來 源 規 則 , 以 防 止 出 現 規 避 關 稅 的 情 況 。

7.在 自 貿 協 定 談 判 中 , 我 們 將 尋 求 議 定 一 套 簡 單 而 具 透 明 度 的 優 惠 產 地 來 源 規 則 。 預 期 雙 方 亦 會 議 定 產 地 來 源 規 則 的 執 行 細 節 , 包 括 用 於 證 明 產 品 產 地 來 源 和 申 請 進 口 關 稅 優 惠 的 文 件 要 求 。

徵 詢 意 見 : 我 們 歡 迎 各 界 人 士 , 就 與 秘 魯 的 產 地 來 源 規 則 談 判 以 及 執 行 環 節 , 提 供 意 見 。

服 務 貿 易

8.香 港 的 主 要 服 務 行 業 包 括 : 金 融 及 保 險 服 務 ( 佔 2020 年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的 23.3% ) ; 進 出 口 貿 易 、 批 發 和 零 售 業 ( 18.5% ) ; 地 產 、 專 業 和 商 用 服 務 ( 9.6% ) ; 運 輸 、 倉 庫 、 郵 政 及 速 遞 服 務 ( 4.5% ) ; 資 訊 及 通 訊 服 務 ( 3.7% ) ; 以 及 住 宿 及 膳 食 服 務 ( 1.5% ) 。

9.在 自 貿 協 定 談 判 中 , 香 港 將 致 力 爭 取 讓 本 港 的 服 務 和 服 務 提 供 者 在 秘 魯 市 場 享 有 更 佳 或 更 具 保 障 的 市 場 准 入 機 會 。

徵 詢 意 見 : 我 們 歡 迎 各 界 人 士 , 就 以 下 範 疇 提 供 意 見 -

  1. 在 與 秘 魯 的 服 務 談 判 中 , 應 聚 焦 的 服 務 行 業 和 服 務 措 施 。 例 如 : 在 秘 魯 提 供 服 務 時 , 有 否 現 存 或 預 見 的 貿 易 障 礙 ; 以 及  
  2. 香 港 作 出 承 諾 時 , 是 否 有 任 何 服 務 界 別 、 範 疇 或 措 施 需 要 特 別 謹 慎 處 理 , 包 括 應 否 承 諾 對 秘 魯 的 服 務 或 服 務 提 供 者 維 持 我 們 現 行 的 准 入 制 度 。

我 們 亦 歡 迎 其 他 與 秘 魯 服 務 貿 易 事 宜 相 關 ( 註 8 ) 的 意 見 。

投 資

10.香 港 是 一 個 投 資 樞 紐 。 在 2021 年 , 香 港 的 直 接 投 資 流 入 和 流 出 金 額 分 別 排 名 全 球 第 3 位 及 第 7 位 ( 註 9 ) 。 我 們 將 致 力 創 造 更 有 利 的 投 資 環 境 , 以 促 進 香 港 與 秘 魯 之 間 的 投 資 流 動 。

徵 詢 意 見 : 我 們 歡 迎 各 界 人 士 , 就 以 下 事 項 提 供 意 見 - 

  1. 香 港 投 資 者 特 別 有 興 趣 在 秘 魯 投 資 的 界 別 ;
  2. 針 對 香 港 在 當 地 投 資 , 應 爭 取 秘 魯 改 善 的 政 策 及 措 施 ; 以 及
  3. 香 港 在 作 出 承 諾 時 , 是 否 有 任 何 界 別 、 範 疇 或 措 施 需 要 特 別 謹 慎 處 理 。

其 他

11.此 自 貿 協 定 談 判 還 包 括 減 少 非 關 稅 壁 壘 、 簡 便 的 清 關 程 序 、 政 府 採 購 、 知 識 產 權 、 競 爭 、 合 作 、 中 小 企 , 以 及 法 律 和 制 度 安 排 , 包 括 爭 端 解 決 機 制 。

徵 詢 意 見 : 我 們 歡 迎 各 界 就 上 述 議 題 提 供 意 見 , 以 及 就 其 他 範 疇 或 措 施 , 提 出 香 港 應 該 聚 焦 的 地 方 。

意 見 和 建 議

12.現 誠 邀 各 界 人 士 於 2022 年 12 月 24 日 或 以 前 以 下 列 郵 遞 、 傳 真 或 電 郵 方 式 提 交 書 面 意 見 和 建 議 。 如 有 查 詢 , 歡 迎 與 張 婉 善 女 士 ( 電 話 : 3403 6467 ) 聯 絡 , 或 電 郵 至 : fta@tid.gov.hk

郵 寄 地 址 : 香 港 九 龍 城 協 調 道 3 號
工 業 貿 易 大 樓 14 樓 1415 室
工 業 貿 易 署
傳 真 號 碼 : 2789 9761
電 郵 地 址 : fta@tid.gov.hk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工 業 貿 易 署
2022 年 11 月 24 日

 

註 1 :
自 貿 協 定 乃 兩 個 或 以 上 的 經 濟 體 締 結 的 協 定 , 旨 在 透 過 減 少 或 消 除 貿 易 和 投 資 壁 壘 ( 例 如 關 稅 ) , 讓 締 約 方 以 優 惠 條 件 進 入 彼 此 的 市 場 。

註 2 :
東 盟 的 成 員 國 為 文 萊 、 柬 埔 寨 、 印 尼 、 老 撾 、 馬 來 西 亞 、 緬 甸 、 菲 律 賓 、 新 加 坡 、 泰 國 和 越 南 。

註 3 :
「 區 域 全 面 經 濟 伙 伴 關 係 協 定 」 由 十 個 東 盟 成 員 國 及 其 五 個 自 貿 協 定 伙 伴 ( 即 澳 洲 、 日 本 、 韓 國 、 新 西 蘭 及 中 國 內 地 ) 於 2020 年 11 月 簽 訂 。

註 4 :
太 平 洋 聯 盟 是 拉 丁 美 洲 地 區 的 經 濟 組 織 , 成 員 為 智 利 、 哥 倫 比 亞 、 墨 西 哥 和 秘 魯 。

註 5 :
非 關 稅 壁 壘 是 關 稅 以 外 的 貿 易 限 制 措 施 , 例 如 配 額 、 衞 生 與 植 物 衞 生 措 施 、 及 技 術 性 貿 易 壁 壘 等 。

註 6 :
根 據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提 供 的 最 新 平 均 適 用 關 稅 率 。

註 7 :
就 涉 及 多 個 國 家 / 地 方 的 原 料 及 / 或 加 工 處 理 的 製 成 品 而 言 , 「 最 後 實 質 性 轉 變 」 泛 指 有 關 製 造 工 序 永 久 及 實 質 地 改 變 了 所 用 基 本 生 產 原 料 的 形 狀 、 性 質 、 結 構 或 用 途 。

註 8 :
有 關 事 宜 可 能 包 括 電 子 商 貿 及 其 他 議 題 。

註 9 :
資 料 來 源 : 聯 合 國 貿 易 和 發 展 會 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