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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事先生:
商業資料通告第402/2026號
英國:碳邊境調整機制
英國政府在《2026年財政法》(Finance Act 2026) 中刊載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簡稱CBAM)的主體法例,目的是使本土產品和進口產品的碳價相等,達到英國的氣候目標,從而應付碳泄漏(carbon leakage)的風險。該主體法例於2026年3月18日制定,並載於以下網址:https://www.legislation.gov.uk/ukpga/2026/11。
2.英國碳邊境調整機制將於2027年1月1日起適用。簡言之,碳邊境調整機制將適用於該財政法附表16所列五種進口英國的貨品(即鋁、水泥、肥料、氫,以及鐵和鋼)。碳邊境調整機制只適用於進口貨品內含的直接排放量,包括用於生產複雜碳邊境調整機制貨品的相關原料貨品內含的排放量。
3.英國碳邊境調整機制屬直接稅,由英國稅務海關總署(HM Revenue & Customs)管理。進口商的進口貨品如達到或超過最低登記門檻(即在過去12個月內進口碳邊境調整機制貨品價值達50,000英鎊),便須向英國稅務海關總署登記,並於每個會計期完結後遞交報稅表。碳邊境調整機制的會計期在首個曆年按年計算,並將由2028年起轉為按季計算。有關人士須在第一個會計期完結後的五個月內報稅和繳稅(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的會計期的報稅和繳稅期將於2028年5月31日到期),而報稅和繳稅期限隨後會逐漸轉為兩個月。如進口貨品受原產地合資格碳定價計劃所規管,進口商可要求獲得碳價寬減,以扣減其英國碳邊境調整機制稅款。
4.英國碳邊境調整機制的附屬法例將於2026年內推出,以制定該機制的適用詳情,包括登記程序、季度報告要求、內含排放量的計算及核證方式以及付費機制。詳情請參閱英國政府有關其碳邊境調整機制政策摘要的專頁: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cbam-policy-summary/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cbam-policy-summary。
5.如對本通告所述事項有任何疑問,請致電2398 5684聯絡本通告簽署人。
工業貿易署署長
(莫詠儀代行)
2026年4月28日
註:上述資料已經力求準確,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證,亦不會對信賴此等資料的人士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