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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號碼:EIC 111/3
EIC 111/3/13
執事先生:
繼本署於2025年6月4日及2025年7月31日就美國對進口鋼鐵、鋁材及銅徵收關稅分別發出商業資料通告第463/2025號及第661/2025號後,美國總統於2026年4月2日簽署公告,根據《1962年貿易擴展法》第232條,修改對若干進口鋼鐵、鋁材、銅製品及其衍生物品徵收的關稅,於2026年4月6日起生效。
2.按照《1962年貿易擴展法》第232條,美國於2018年3月23日根據「232調查」對所有國家/經濟體(若干獲全面豁免或受配額限制的經濟體除外)的進口鋼鐵和鋁材產品分別徵收25%和10%的額外關稅。美國於2020年2月8日起進一步對若干鋼製品和鋁製品的衍生物品徵收額外關稅。美國於2025年3月12日起恢復對所有國家/經濟體的進口鋼鐵徵收25%關稅,並提高進口鋁材的關稅至25%。其後,美國於2025年6月4日起提高進口鋼製品和鋼製品的衍生物品,以及鋁製品和鋁製品的衍生物品的關稅稅率至50%。此外,美國根據《1962年貿易擴展法》第232條於2025年8月1日起對進口銅徵收50%關稅。
3.2026年4月2日,美國總統簽署公告,根據《1962年貿易擴展法》第232條,修改對若干進口鋼鐵、鋁材、銅製品及其衍生物品徵收的關稅。其中,有關於2026年4月6日起進入或從倉庫取出以供使用的貨品,
4.被列為多於一種金屬的製品或衍生物品的貨品,即使該貨品含有鋁材和鋼鐵、鋁材和銅、鋼鐵和銅、或全部三種金屬,亦只須繳納本公告規定的其中一項相應的稅率。除非另有指明,根據本公告徵收的關稅,不能提出其他退稅申請。美國會決定是否需要對美國協調關稅表作任何修訂,以實施或執行本公告或根據本公告採取的任何行動,並會透過聯邦登記冊公告作出此等修訂。美國亦可對本公告的任何附件作任何技術修正。
5.有關詳情,請參閱總統公告、美國白宮便覽、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美國海關)信息及聯邦登記冊公告(只有英文版):
總統公告
https://www.whitehouse.gov/presidential-actions/2026/04/strengthening-actions-taken-to-adjust-imports-of-aluminum-steel-and-copper-into-the-united-states/
美國白宮便覽
https://www.whitehouse.gov/fact-sheets/2026/04/fact-sheet-president-donald-j-trump-strengthens-tariffs-on-steel-aluminum-and-copper-imports/
美國海關貨運系統服務信息 - 指引 – 進口鋁材、鋼鐵及銅的「232」關稅 (2026年4月3日)
https://content.govdelivery.com/bulletins/gd/USDHSCBP-4117593?wgt_ref=USDHSCBP_WIDGET_2
聯邦登記冊公告 (2026年4月9日)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6-04-09/pdf/2026-06960.pdf
聯邦登記冊公告 (2026年4月29日)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6-04-29/pdf/2026-08297.pdf
美國海關貨運系統服務信息 - 指引 – 進口鋁材、鋼鐵及銅的「232」關稅之技術修正 (2026年5月6日)
https://content.govdelivery.com/bulletins/gd/USDHSCBP-4160fe7?wgt_ref=USDHSCBP_WIDGET_2
6.如對本通告所述事項有任何疑問,請致電2398 5405與我們聯絡。
工業貿易署署長
(柯綺筠代行)
2026年4月8日
(最後更新於2026年5月7日)
註:上述資料已經力求準確,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證,亦不會對信賴此等資料的人士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