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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號碼:EIC 111/2/18
EIC 111/3
EIC 111/3/13
CR EIC 111/1/13/3
執事先生:
商業資料通告第741/2025號
繼本署於2024年5月27日、2024年9月16日及2025年6月2日發出商業資料通告第438/2024號、第750/2024號及第457/2025號後,美國貿易代表於2025年8月28日宣布,進一步延長若干產品獲豁免於美國根據「301調查」對中國內地產品徵收額外關稅至2025年11月29日。
2.美國貿易代表於2018年3月公布「301調查」結果後,美國自2018年7月起已對若干中國內地產品分四批徵收額外關稅(「清單1至3」:25%;「清單4A」:7.5%)。美國貿易代表亦展開豁免程序,讓持份者提交豁免徵收特定產品額外關稅的申請,並定期批出若干特定產品可享豁免徵收額外關稅。2024年5月30日,美國貿易代表發出聯邦登記冊公告,宣布延長164項豁免至2025年5月31日(詳列於2024年5月30日的聯邦登記冊公告之附件C)。其後,根據美國貿易代表對中國內地進行「301調查」法定四年覆檢的結果以及時任美國總統的指示,美國貿易代表於2024年9月18日發出聯邦登記冊公告宣布有關「301調查」行動的若干修改,包括14項涵蓋若干太陽能製造設備的豁免至2025年5月31日(詳列於2024年9月18日的聯邦登記冊公告之附件B)。2025年5月31日,美國貿易代表發出公告,宣布將2024年5月延長的164項若干產品豁免及2024年9月批准的14項太陽能製造設備豁免延長3個月,豁免美國根據「301調查」對中國內地產品徵收額外關稅。這178項豁免進一步延長至2025年8月31日。詳情請參閱本署分別於2024年5月27日、2024年9月16日及2025年6月2日發出的商業資料通告第438/2024號、第750/2024號及第457/2025號。
3.2025年8月28日,美國貿易代表發出公告,宣布進一步延長這178項豁免於美國根據「301調查」對中國內地產品徵收額外關稅。此公告附件中所宣布的修改進一步延長豁免至2025年11月29日。
4.有關詳情,請參閱美國貿易代表新聞稿及公告、聯邦登記冊公告及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美國海關)信息(只有英文版):
美國貿易代表新聞稿
https://ustr.gov/about/policy-offices/press-office/press-releases/2025/august/ustr-extends-certain-exclusions-china-section-301-tariffs
美國貿易代表公告
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files/Press/Releases/2025/FRN%20to%20Extend%20Exclusions%20to%20Nov%202025%20-%20Final%2008272025.pdf
聯邦登記冊公告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5-09-02/pdf/2025-16733.pdf
美國海關貨運系統服務信息-指引﹕延長「301關稅」中國產品的豁免
https://content.govdelivery.com/bulletins/gd/USDHSCBP-3f0452d?wgt_ref=USDHSCBP_WIDGET_2
5.如對本通告所述事項有任何疑問,請致電2398 5405與我們聯絡。
工業貿易署署長
(柯綺筠代行)
2025年8月29日
(於2025年9月2日更新)
註:上述資料已經力求準確,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證,亦不會對信賴此等資料的人士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