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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號碼:EIC 111/3
EIC 111/3/13
執事先生:
商業資料通告第503/2025號
繼本署於2025年2月12日、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2日及2025年6月4日就美國對進口鋼鐵和鋁材徵收關稅分別發出商業資料通告第148/2025號、第200/2025號、第220/2025號及第463/2025號後,美國商務部於2025年6月16日宣布增加受「232關稅」影響之額外鋼製品的衍生產品,於2025年6月23日起生效。
2.按照1962年《貿易擴展法》第232條,美國於2018年3月23日根據「232調查」對所有國家/經濟體(若干獲全面豁免或受配額限制的經濟體除外)的進口鋼鐵和鋁材產品分別徵收25%和10%的額外關稅。美國再於2020年2月8日進一步對若干鋼製品和鋁製品的衍生物品徵收額外關稅。2025年2月10日,美國總統簽署兩份公告,恢復對所有國家/經濟體的進口鋼鐵徵收25%關稅,並提高進口鋁材的關稅至25%(除非另有指明),由2025年3月12日起生效。2025年3月5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兩份聯邦登記冊公告,刊登有關美國協調關稅表之修訂,以使其符合有關進口鋼鐵和鋁材之相關總統公告中的修訂及生效日期。經修訂的美國協調關稅表載於相關聯邦登記冊公告的兩份附件1中。其後,美國總統於2025年6月3日簽署公告,將進口鋼製品和鋼製品衍生物品,以及鋁製品和鋁製品衍生物品的從價關稅稅率從25%提高至50%,於2025年6月4日起生效,除非另有指明。
3.2025年6月16日,美國商務部在聯邦登記冊發出公告,增加受「232關稅」影響之額外鋼製品的衍生產品。載於聯邦登記冊公告附件中有關這些額外鋼製品的衍生物品之關稅,適用於2025年6月23日起進口以供使用或從倉庫取出以供使用的若干貨品。根據2025年2月10日相關總統公告而對這些衍生產品徵收的關稅,會按每項產品中的鋼鐵含量價值評定。
4.有關詳情,請參閱聯邦登記冊公告及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美國海關)信息(只有英文版):
聯邦登記冊公告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5-06-16/pdf/2025-11067.pdf
美國海關貨運系統服務信息 - 指引 - 「第232條」額外鋼製品的衍生產品
https://content.govdelivery.com/bulletins/gd/USDHSCBP-3e60380?wgt_ref=USDHSCBP_WIDGET_2
5.如對本通告所述事項有任何疑問,請致電2398 5405與我們聯絡。
工業貿易署署長
(柯綺筠代行)
2025年6月16日
(於2025年6月23日更新)
註:上述資料已經力求準確,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證,亦不會對信賴此等資料的人士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