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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號碼:EIC 111/3
EIC 111/3/13
執事先生:
商業資料通告第415/2025號
繼本署就美國的對等關稅及適用於中國(包括香港)之低價值進口產品的關稅於2025年4月3日發出商業資料通告第309/2025號及第310/2025號、於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28日及2025年5月12日分別發出商業資料通告第327/2025號、第345/2025號、第346/2025號、第351/2025號、第387/2025號及第414/2025號後,美國總統於2025年5月12日簽署行政命令(a)修改對中國物品(包括香港物品)的對等關稅稅率至10%,於2025年5月14日起生效;及(b)於2025年5月14日起降低中國產品(包括香港產品)之小額關稅。
詳情
2.2025年4月2日,美國總統簽署行政命令,對所有貿易夥伴的所有進口產品徵收對等關稅。所有進口到美國關稅區的物品於2025年4月5日起須繳納額外10%的從價關稅,及指定貿易夥伴進口到美國關稅區的所有物品,於2025年4月9日起均須繳納指定國家從價稅率。同日,美國總統亦簽署行政命令宣布於2025年5月2日起中國產品(包括香港產品)不再享有小額免稅待遇及此等進口商品須繳納額外關稅。
3.其後,2025年4月8日及9日,美國總統簽署兩份行政命令,修改對貿易夥伴的對等關稅稅率及更新於2025年5月2日起適用於中國(包括香港)之低價值進口產品的額外關稅。當中,對中國物品(包括香港物品)的額外從價關稅之對等關稅修訂至125%,於2025年4月10日起生效。至於有關中國產品(包括香港產品)之小額關稅,內載透過國際郵政網絡寄出、價值等於或低於800美元且原符合小額豁免的進口貨品之所有相關的郵件,於2025年5月2日起須繳納為其價值的120%或每件100美元的關稅(於2025年6月1日起增加至每件200美元)。2025年5月12日,中國和美國發布中美日內瓦經貿會談聯合聲明。雙方承諾將於2025年5月14日前採取聯合聲明中訂明的舉措。
4.2025年5月12日,美國總統簽署行政命令宣布 -
5.有關詳情,請參閱美國總統的行政命令、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美國海關)信息及聯邦登記冊公告(只有英文版):
美國總統的行政命令
https://www.whitehouse.gov/presidential-actions/2025/05/modifying-reciprocal-tariff-rates-to-reflect-discussions-with-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美國海關貨運系統服務信息-指引-修改對中國的對等關稅稅率
https://content.govdelivery.com/bulletins/gd/USDHSCBP-3e044d9?wgt_ref=USDHSCBP_WIDGET_2
美國海關貨運系統服務信息-指引更新:就第14256號行政命令之小額關稅要求發出的聯邦登記冊公告及國際郵件運載商指引
https://content.govdelivery.com/bulletins/gd/USDHSCBP-3e045a7?wgt_ref=USDHSCBP_WIDGET_2
聯邦登記冊公告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5-05-21/pdf/2025-09297.pdf
6.如對本通告所述事項有任何疑問,請致電2398 5405與我們聯絡。
工業貿易署署長
(柯綺筠代行)
2025年5月13日
(最後更新於2025年5月22日)
註: 上述資料已經力求準確,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證,亦不會對信賴此等資料的人士負任何責任。